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我为许霆鸣不平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为许霆鸣不平,我们能做点什么?!我们大家团结起来,一起抵制商业银行!行动吧!说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是我们。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0 11:29: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他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 13:26: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错的是银行ATM机,他的行为也就是不当得利,归还钱再加道义谴责才是正确的处理,判5年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3 19:27: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那些贪官几千万的贪,也没有无期啊?他们对社会的危害多大啊!还钱后无罪释放。可罚点款以示警戒!
5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3 16:28: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许霆恶意取款的行为应认定为不当得利,按民法规定,不当利者有返还义务.如果受害者经追讨而不当得利者占有者采取逃避拒不履行返还义务,则其行为转化为侵占,情节严重可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自诉案件,特点是不告不理.目前许霆案最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检察院撤诉或法院宣判许霆盗窃罪不成立无罪释放.并告知被害方可以以"侵占罪"提起自诉.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3 16:23: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17W万判无期,又没有伤害到什么人,判的人脑子进水了。那些拐买小孩的,抓住了还听说会判到无期,几年就出来了。想想,拐一个小孩伤害多少人,多少家庭?!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3 9:15: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赞同把法官和银行一起推上法庭,接受审判! 这些无法无天的人渣!!!!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3 0:17: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明显是银行和柜员机公司把过错全部推在那个许霆身上,用夸大他的罪责来掩饰自己的过错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12:56: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把法官找出来,网上暴暴光!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9:02: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按ATM上的提示操作,ATM放出现金.按ATM上的提示操作,ATM放出现金,大家说是谁错.中国呀中国,可怜的老百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0:51: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判得太重了,我觉得把钱还上,应该无罪释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23:07: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法官判罪倾斜太过,要判法官的罪才是真,再判银行的罪,谁让你们自己搞错,然后再问许霆的错,能认识到错,又把钱退回,罪过应轻.政府应以此事做典型,重判该主要法官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2-26 21:02: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严重支持,那法官吃屎啊!收多少钱了?

判重刑

白痴法官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20:44: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银行有错在先,法官量刑过重,二审应顺应民意.贪恋之心人皆有之,许某罪不应把牢底坐穿.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18:50: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楼主,支持许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17:36: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许按ATM上的提示操作,ATM放出现金,如果认为ATM是金融机构,是否可以认为银行同意了许的请求,既然你同意取款要求,那怎么能算窃取呢?有错也是你们ATM的错!!!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11:23: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大家团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9:21: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9:14: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5 23:54: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