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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竟然也成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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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竟然也成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障碍
  
   晚婚也受歧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
   我入户深圳10年,30岁结婚,属于国家号召的晚婚,2006年1月23日结婚,因为晚了仅仅23天,就这样被剥夺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强烈建议取消结婚时间限制,公平竞争,按分数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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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4 9:40: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政府真的想要为我们这些低工资的人,就不要给出什么限制,而是应该根据事实来办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3 9:21: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之,现在就难了。以前房价低,没有很盼望政府分微利房。想想我们就等吧,省点钱给小孩上学也好。省点钱给老人防老(没有退休金也没社保),没想到一等就是六个年头以上了。早说要等这么久,我们就先做做房奴也好呀!一心扑在国家的基层事业上,忘了这个切身安居问题。做房奴好过没有房住嘛。现如今生活变迁,听说有房子又分不到了,因为离婚了呀!太相信政府了!无奈。看来只有带着小孩漂泊终此一生了。对深圳作出的11年贡献,就算我白干了!政府要将我的命运安排成这样,还有涩会那么办法呢?温总理呀!不知您老人家说的考虑人民住房问题苦衷是否也加进设置离婚·或·丧偶时间的?可是您又看不到的,看到了也有可能认为这是地方事务,地方会解决的。您大概也会劝我们要相信地方政府的办事能力的。算了吧,他们的门槛没有撤我就失去了申请的资格,有资格申请我自信我进入深圳的时间还可以挽回一点因离婚而失去的分数,现在看来是没有希望了,大家这里抗议又有什么用?直接找住宅局、直接找市政府、直接找新来的刘书记吧!!!好不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3 8:50: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严格按各种条件来排队分下一批,严禁人为设置门槛!什么条件都可以拿来排队,都可以计算分数!严禁设置各种门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17:02: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家庭月均2100才能买这次的房?请问有深圳户口,有正常工作的的有几个这样低收入家庭呀?我不知道这些家庭这几年是怎么生活过来的!现在市内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给他租?还有这么便宜的肉给他吃?还有这么便宜的衣服给他穿?还有这么便宜的幼儿园给小孩上学?那不是实现共产主义了?再说了,只要是同样深户,同样为深圳服务多年,同样为社会贡献力量,就算他中奖500万,他也应该享受政府的福利呀,这是政府的义务。人总是要致富的,这样设条件不是鼓励人们走向越贫穷越合算吗?难道还要回到当年越是贫农越光荣的岁月吗?政府的义务该怎样就怎样,人家就是劳动致富身家超出条件,那也是天经地义该享受的。凭什么以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员工可以分到福利和微利房,而现在的不行?凭什么单身的不行?凭什么离婚的不行?凭什么结婚时间和离婚时间要政府来决定,是政府过日子还是这些人过日子?凭什么么丧偶也要在政府的规定时间内?天理真理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基本还是没变吧?拿来跟香港比怎么比?香港一切是私人的,政府只负责在贫富差距下的弱势群体。而深圳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很多还是给政府打工的,享受待遇还要制定毫无人性化的条件限制。只要没有分到政府的房子待遇,不管这些政府的“工人”都应该有条件申请,在房子的数量条件下按各种条件依次排队打分,排得到就分房买,排不到就等下一批。凭什么剥夺人家的排队权利和申请权利,真是侵犯宪法、劳动法、婚姻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权利?唯有按各种条件详细制定评分标准才是可行的,设置门槛是不公平也是不人道的,是懒于作为的表现。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工作量虽大但是也是一定要这样作为的。不然何来公平可言?至于最困难户政府另外出政策保障,包括税收,最低生活保障,优惠租房等等政策。而不应该顾此失彼!多点调研广开言路广泛收集民意才是英明之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17:00: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等着看戏吧,深圳第二个"公交降价闹剧上演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16:56: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离婚也不行,因为离婚时间也要在这个时间之前。离了婚再婚跟不行,因为结婚时间还得重新计算,不能算是2005年12月31号之前结婚的。反正听说,只要不是在2005年12月31日还有种说法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结婚、离婚、丧偶的就连排队的机会都没有!有绝症的都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先将他或她弄死才行。否则就没门!而且单亲的小孩听说还要在2002年12月31前出生的才有门进。不管你进入深圳的时间多久,你作出多少贡献,你职务高低,不管你新娶的或者新嫁的人也是深户也是公务员也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2002年12月31日之前调进深圳的,只要你的婚姻状况不是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就连申请的门都没有。你看怎么办吧?也不知道制定政策的人是怎么看待婚姻法和劳动法的,不知他们是怎样看待国家晚婚晚育政策的,不知怎么跟单位结婚时间限制的?天呀,排队资格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呀!这都要剥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9 8:43: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鼓励懒吃懒吃懒喝!


以下引用washing1234的评论家庭月均2100才能买这次的房?请问有深圳户口,有正常工作的的有几个这样低收入家庭呀?我不知道这些家庭这几年是怎么生活过来的!现在市内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给他租?还有这么便宜的肉给他吃?还有这么便宜的衣服给他穿?还有这么便宜的幼儿园给小孩上学?那不是实现共产主义了?再说了,只要是同样深户,同样为深圳服务多年,同样为社会贡献力量,就算他中奖500万,他也应该享受政府的福利呀,这是政府的义务。人总是要致富的,这样设条件不是鼓励人们走向越贫穷越合算吗?难道还要回到当年越是贫农越光荣的岁月吗?政府的义务该怎样就怎样,人家就是劳动致富身家超出条件,那也是天经地义该享受的。凭什么以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员工可以分到福利和微利房,而现在的不行?凭什么单身的不行?凭什么离婚的不行?凭什么结婚时间和离婚时间要政府来决定,是政府过日子还是这些人过日子?凭什么么丧偶也要在政府的规定时间内?天理真理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基本还是没变吧?拿来跟香港比怎么比?香港一切是私人的,政府只负责在贫富差距下的弱势群体。而深圳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很多还是给政府打工的,享受待遇还要制定毫无人性化的条件限制。只要没有分到政府的房子待遇,不管这些政府的“工人”都应该有条件申请,在房子的数量条件下按各种条件依次排队打分,排得到就分房买,排不到就等下一批。凭什么剥夺人家的排队权利和申请权利,真是侵犯宪法、劳动法、婚姻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权利?唯有按各种条件详细制定评分标准才是可行的,设置门槛是不公平也是不人道的,是懒于作为的表现。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工作量虽大但是也是一定要这样作为的。不然何来公平可言?至于最困难户政府另外出政策保障,包括税收,最低生活保障,优惠租房等等政策。而不应该顾此失彼!多点调研广开言路广泛收集民意才是英明之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18:08: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没有绝对的公平

只有绝对的不公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14:30: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楼上!楼上的知道社保还没有调入深圳的能否可以申请?我的社保还在广东省里。谢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11:42:51 评论人:washing1234
家庭月均2100才能买这次的房?请问有深圳户口,有正常工作的的有几个这样低收入家庭呀?我不知道这些家庭这几年是怎么生活过来的!现在市内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给他租?还有这么便宜的肉给他吃?还有这么便宜的衣服给他穿?还有这么便宜的幼儿园给小孩上学?那不是实现共产主义了?再说了,只要是同样深户,同样为深圳服务多年,同样为社会贡献力量,就算他中奖500万,他也应该享受政府的福利呀,这是政府的义务。人总是要致富的,这样设条件不是鼓励人们走向越贫穷越合算吗?难道还要回到当年越是贫农越光荣的岁月吗?政府的义务该怎样就怎样,人家就是劳动致富身家超出条件,那也是天经地义该享受的。凭什么以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员工可以分到福利和微利房,而现在的不行?凭什么单身的不行?凭什么离婚的不行?凭什么结婚时间和离婚时间要政府来决定,是政府过日子还是这些人过日子?凭什么么丧偶也要在政府的规定时间内?天理真理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基本还是没变吧?拿来跟香港比怎么比?香港一切是私人的,政府只负责在贫富差距下的弱势群体。而深圳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很多还是给政府打工的,享受待遇还要制定毫无人性化的条件限制。只要没有分到政府的房子待遇,不管这些政府的“工人”都应该有条件申请,在房子的数量条件下按各种条件依次排队打分,排得到就分房买,排不到就等下一批。凭什么剥夺人家的排队权利和申请权利,真是侵犯宪法、劳动法、婚姻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权利?唯有按各种条件详细制定评分标准才是可行的,设置门槛是不公平也是不人道的,是懒于作为的表现。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工作量虽大但是也是一定要这样作为的。不然何来公平可言?至于最困难户政府另外出政策保障,包括税收,最低生活保障,优惠租房等等政策。而不应该顾此失彼!多点调研广开言路广泛收集民意才是英明之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11:40:34 评论人:washing1234
离婚也不行,因为离婚时间也要在这个时间之前。离了婚再婚跟不行,因为结婚时间还得重新计算,不能算是2005年12月31号之前结婚的。反正听说,只要不是在2005年12月31日还有种说法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结婚、离婚、丧偶的就连排队的机会都没有!有绝症的都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先将他或她弄死才行。否则就没门!而且单亲的小孩听说还要在2002年12月31前出生的才有门进。不管你进入深圳的时间多久,你作出多少贡献,你职务高低,不管你新娶的或者新嫁的人也是深户也是公务员也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2002年12月31日之前调进深圳的,只要你的婚姻状况不是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就连申请的门都没有。你看怎么办吧?也不知道制定政策的人是怎么看待婚姻法和劳动法的,不知他们是怎样看待国家晚婚晚育政策的,不知怎么跟单位结婚时间限制的?天呀,排队资格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呀!这都要剥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11:21: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应该取消婚姻限制,按分数打分排队!!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19:15: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没有绝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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