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都常去家乐福购物,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在提着大包小包出去的时候,背后是多少在家乐福促销员的血汗与无奈!!!
我是在供应商派往深圳家乐福X店的促销员,在上班的半年中,深深的了解家乐福的无耻的作为,披着世界500强的外套,在中国疯狂的压榨劳动者的血汗.
促销员不是家乐福的员工,却做着比员工还多的活,家乐福员工要做的促销员要做员工没做的促销员也要做,经常加班数小时是常有的事情,但这种加班是没有工资的,促销员就是家乐福免费的劳动力,被课长呼来喝去的做牛做马,他们就是一句话:不做就滚蛋!!
以下不是我写的,贴出来给大家瞧瞧,希望有关劳动部门方面有处理一下这些问题:
曾几何时,能去一家具备外资企`业工作是许多国人的梦想,往往一贴上外资的牌子就代表着高薪水,优福利,同时还意味着轻松自由的工作时间,但现在被厂家派往家`乐`福从事驻店销`售工作的促`销`员已经成了他们的梦魇。
厂家促`销`员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他们一般由供应商进行招聘,并且由供应商支付报酬并购买社`会保`险,但却是在家`乐`福进行供应商的产品推销工作,由家`乐`福直接向他们下达工作指令,但问题就在于没有为促`销`员支付任何形式报酬的家`乐`福却在要求着促`销`员做很多与其本职工作(为支付其薪水的厂家推销产品)无关的工作。
在取得允许派驻促`销`员的文件之前,供应商一般都需要向家`乐`福支付1500元/月的促`销`员管理费,当然这种费用并不会被承认,一般都以促销服务费的形式被支付,然后在办理正式的进店工作手续时,家`乐`福会要求供应商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与促`销员签定的劳动合同,购买保险的证明书,还需要在家`乐福方的格式合同上签字认可。很明显,促`销员在做着为家`乐福服务的实质工作时,家`乐福在逃避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当然我们可以把这种已经被供应商和零售商默认的方式视为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但结果是促`销员在家`乐福承担着罕见的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大家常购买的食用油所在的杂货处14课为例,促`销员上班时间一般为早9点至下午15点或者下午15点至晚上24点,甚至是凌晨4-5点才可以下班。实质上促`销员在家`乐福的工作强度和劳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为供应商推销产品的范畴,很多象上下货,理货,清库,盘点等非本职工作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的推销产品的工作时间,在没有得到促`销员同意的前提下,要求促销员加班,且不会为这种加班支付任何形式的加班工资,这就是促销员的噩梦所在。
企业公民已经被我们提得越来越多,强调的是一个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尽管这种方式已经得到供应商和零售商的默认,但毋庸置疑的是这种方式与劳动法相悖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成为家乐福逃避本应该承担的的责任的借口,这一点在前段时间北京家乐福某店供应商促销员下班后遭到歹徒侵害,家乐福为此支付了较大额度的赔偿可以看出。
不管怎么样,我们期待着家乐福作为一家负责任的跨国企业,作为一家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能够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能够在当今法制不是非常完善和健全的中国做出代表道德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能够把每一个促销员当作是法方代表一样尊重,并为之提供必要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