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7年的最后一天,也是深圳卫生系统各个在岗人员签合同的最后一天。因为明天的新劳动法的实施(2008.1.1起,签满合同两次以上的,不用再签合同;满十年的,也不用签合同。大概的意思是这样),该系统的所有人员都要在今天以前签完合同。基本的情况如下:
1.工作满8~9年的,今天前签合同半年,而且以前的工龄清零。半年后再定。(我看半年后就等着被炒鱿鱼吧)。
2.不满上述年限的,签3年。(我看3年后,若工作了近10年的,也等着炒鱿鱼吧)
所以现在医院的临聘医护人员人人自危,许多人都不知道明天如何面对。舆论媒体都已经抹黑了医疗系统了,现在是医疗系统对医护人员背后一刀,杀人不见血啊!
试想想,医护人员连饭碗都不保,每天想的是半年后或3年后没有饭开,以后医疗事故只会多发,不可能少发。吃亏的最终的是我们市民。
新劳动法的颁布,起到的作用只是让大家早点想出路,没人会安心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