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天天读,今天看报看到一则《今年起馒头必须是圆形》,称国家颁布馒头标准,规定个头不能太小,气味有小麦香。
标准从检测方法、检测依据、包装和感观等多方面对馒头进行了规定。至于前三者,本人没啥意见。但是感观这一点上,却有些不苟同。
各位看官,且看“在感观方面要求馒头必须圆形、形态完整和美观,没有褶皱、斑点。。。”
据说卖馒头的听了这一国标后,当时就表示自己有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他对统一标准“馒头须圆的,不能太小”这些规定觉得“很可笑”,还说“顾客中有喜欢大一点的,有喜欢小一点的,有喜欢圆形的,也有喜欢方形的”。
其实本人也觉得可笑啊,觉得咱国家的这些规定是不是管得太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