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张先生遇到了一件让他心烦的事:他于2006年时,一不小心把身份证,社保卡一同丢失。那时也立即登报明了.但想不到的是:2007年12月31日,收到了银行的缴款单,才知道有人利用他的相关个人资料,在不同的银行开了7张信用卡,每张卡都已经消费了一万多元,总共10多万元.因此他自己也上了银行的黑名单了。这几天他也一直在为这个事情一家一家银行去处理。
看来,身份证丢失后,所引起的问题也不少,要是落到了坏人的手里,后果可能还会更严重,大家要小心呀!!!也不知网友也是否有过相同的经历?你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还有就是深圳现在都很流行办信用卡,街头、站台上几乎都可以看到,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办卡者的个人资料审核却不够严格,这也要收起大家的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