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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劳动争议仲裁于5.1起全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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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5月1日起,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将全部免费。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争议耗时长、申请仲裁时效短等不利于劳动者的局面将终结。

    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据了解,目前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取处理费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大多按固定标准收取三五百元的费用,有争议金额的则实行累加收费。

    新法还在举证方面作出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除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外,考虑到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等材料,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新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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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4 23:46: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如撤消仲裁程序,免得脱裤子放屁,白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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