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08年01月14下午2:35左右,事情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地址在福田区上步南路滨江新村48栋连廊。
肇事者: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自04年6月18日签定的合同,05年我们要求续签他们确说不和我签了,但我可以继续租,我问为什么?他们的回答那房子不可以出租了,当时我就想:不可以出租那我为什么还可以继续租,继续交租。就这样持续几年到2007年12份前突然发份通知给我,说叫我在12月份底要搬,我曾多次找其王主任协商,都没达成协议,坚决要我搬。
没法:我说快过年了,就过完年再搬,再说我们这的房的确紧张,很难找到适合的,我没要求别的,只求过完年再说。但今天下午那个什么居委会王主任,带上十多个人强行把我屋里的东西搬丢在外面。做出那么恶意的行为,我又不是说不搬也不是不交房租,如果说加租我还可以接受,他们这样直接冲过来,在根本不与我们协商怎么处理,或者是给个最后期限,就将我东西丢了出来,那我们几个人今天住哪?
那房子其实也不是他们的,但我也不管是谁的,我只认交租给谁,谁就是房东(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他们怎么会房子出租呢?在没合同的情况下,每个月祖金到交,就这样住到现在。事情就发生在在今天下午2:35左右吧!来个人问我要拿钥匙,说看看房子怎么装修,我就给他了,后来想一下不对,我就跟进去了。看到十多个人挂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牌,当然我见到那个带头兵(王主任),我就上前和他打招呼,他没理我,出口就说把门打开,他们要把我里面的东西搬出来,我一下气了,我就对王主任说,怎么没得商量的吗?
非要这样硬来。他(王主任)没出声:结果还是强行的把我屋里的东西往外面丢出来。问题是那么冷天,我们今天晚上要住哪。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社区的工作者怎么可以这么不讲道理,做出那么野蛮的行为,欺负外来劳务工。部分搬的过程我用DV拍下来了。点击我拍下的部分过程http://blog.oeeee.com/happy2007/archive/2008/01/14/340671.html
我叫小卢:13715305222
我的疑问:1.居委会他有什么权利进去抄我家,搬我家东西。
2.居委会他怎么有房子出租,房子主人是谁?我交钱就是交到居委会。那么他就是我的房东,今年的收据我都有,章是盖(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章。
3.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他不是法院没权利进我家搬东西。现在东西还放外面堆的,丢了我找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