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你们反映申通快递偷盗客户物件的情况经过:
一、 收件经过:我2007年11月30日下午通过上海申通快递深圳公司WWW.STO.CN(经办人:吴祥城先生,到付单号:588010016017,在收件时说明手机一套)发往重庆市石柱县(收件人罗平,电话:13668052893)的O2 ATOM LIFE简体手机一部(价值4200元,可以与罗先生联系确认价值的,11月20日我跟商家拿货价是4250元,十天内跌价了80元);包装情况是手机盒有原封口条,用纸皮包好打胶纸以后,重新用报纸包上全面打上同色胶纸。
二、 查询经过:12月3日17:06申通深圳客服来电(0755-26907755)来电告知我此件石柱县不派送,叫我帮忙通知罗先生与重庆公司联系,当天晚上我联系了罗先生,4日早9点罗先生联系申通重庆公司,重庆方面告知罗先生3号此件已退深圳了,并说手机来回寄有可能损坏的;经上网查询:12月1日已到重庆市,为什么重庆方面又不给罗先生及我打电话告知的,4号我打了上几十个电话给深圳公司的,以各种理由推拖,以致罗先生要求退还代购机款(我多次做罗先生的工作,罗先生最终同意我5日通过顺丰补寄一套手机给他,六日该客户已收到手机),4号我一再跟申通客服要求5号早上必须将货物要退还以便我重新寄给罗先生,当天早上联系申通客服要我联系业务员,最后业务员回到公司看到此快件时,跟我说明快件重量不合,包装有给拆过痕迹,胶纸颜色有差异等,自己无法作出处理,已将此件交给公司领导处理,并告知我,要与深圳公司吴经理(手机:13724360931)联系。当天下午我与吴经理联系了,并协商六号由经办人与同事来我处开包证实快件的情况。
三、 验货经过:六号下午4:30,申通收件经办人吴祥城先生及同事金先生带件来到我这里进行验证,我们详细观察包装情况,可以明显看到外面包装报纸有一侧给人拆过重新打上胶纸,封口胶纸的颜色有偏差,包装方式与另一边不同;然后我们拆开报纸外包,发现里面纸皮包装盒给人拆过重新打上胶纸的,胶纸的颜色也有偏差,大小也不相同,经观察后我们拆上纸皮包装,里面的手机包装盒的原封口断开(本身原装全新机器有原封口条的)及保护膜一片,打开包装盒只存充电器一个,其他手机及配件不见,价值4200元的机器这样被申通内部人员偷盗了,我们详细对照后确定丢失了如下东西:机头一个(IMEI码:355343010435456),原电一粒(SN:722FS07223),耳机一条,笔二支,数据线一条,光盘一个,说明书二本;最后经我们三个人确认,此快件及我的书面证明由申通深圳分公司二位同事带回公司。从十二月六日起我多次联系申通的客服及经办人吴祥城先生及公司吴经理,都拿不出合乎情理的解释及合理赔偿的方案,同时市场上很多商家都说有过给申通快递偷盗物件的事件,因此对申通快递的处理手法及不良的诚信产生怀疑。
四、 理赔经过:我多次与申通深圳吴经理联系,我指出他们违法问题后,他们开始答应五百元,后来提升到800元,然后再升1000元,好像是市场讨价还价,一点诚意还没有的,一幅死猪不怕开水淋的本相,发去上海总公司的邮件,好像落入大海,电话总是打不通的,并通过互联网搜索申通偷件情况,还是中国最知名“神偷”快递公司,这种快递公司应该进行清理。12月底通过12315进行投诉,经一月四日当面调解时,申通又将赔偿金额作点意思提到1500元,与实际价值差远,主要还是想逃避违法行为,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能遵照法律途径进行到底。
我的要求:一是此次偷手机事件是申通吴经理及经办人已确认是申通内部造成的,我提供的资料(情况说明二页,机器证明一页)是准确,无异议。二是这次事件是盗窃案件,为什么申通自己不向公安部门报案,性质特别严重,是申通内部管理失控所造成,不能按《申通快递破损件处理相关办法》“因申通快递在中转、运输、派件途中而导致的快件破损(或短缺)”的条款赔偿,如果按这样处理,申通不是成为偷赃、销赃的黑店。三是强烈请求快递监管部门帮助向申通快递公司理赔,并按手机原值4200元的二倍金额进行处罚。
强烈要求南都网给予弱势群众的帮助,对申通违法行为给予曝光及作出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