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移动通信GSM移动电话业务计费原则备案的通知
各位领导您们好:
就中国移动通信公司计费不足一分钟按整分收取费用问题咨询过移动.目前移动所提供的凭据就是贵局的:信部清函[2004] 217号文件.里面的确也清楚的表明:移动电话基本通话费以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1分钟按 1分钟计,这规定让现代的人的确难以接受,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在与世界接轨的现代社会,这种事已被大多用户所抵制,这种垄断行业做事的手法已经不符合现代国情的发展了,愚昧已成为过去,中国人正在苏醒,在中国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难道你们的系统最小精确单位只能为分?如果不是那就证明我们广大群众的利益一直在受着某些机构某些单位的长期侵占,这是强盗行为.
2008了,奥运了.世界在看你们,中国人民也在看你们,别让你们的行为成为外国人口中的笑话,强烈要求贵局给广大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谢 谢!
From:一位移动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