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徐*记食品公司,每天上班十二个小时,吃饭半小时,每天上厕所也要扣掉半小时,不上也一样扣,变相的克扣了员工加班小时。还有利用综合记时来算工资,也是在变相的克扣工资。比如说一个月30天来算,有8天是星期六.日,那么每月的基本工时是:(30-8)*8=176时。如果30天上满,那加班时就是:30*11-176=154时。把我们星期六.日的双倍加班都算成1.5倍,如果没上到基本时,那就是没有加班,也就是说我们没天11个小时都是在上班,而没有加班。这就是在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希望贵部帮我们反映一下,保护我们全体打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