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说是一MM传了28张图片,点击量超过了25万可能就要判十年。好,就是要这样,那些个上传艳照的就是得判十年。
你说这些人,什么事不好干,要干这些个事。自己看了也就算了,干什么要传上去啊。现在多少小朋友在上网啊看到了多麻烦,要是你儿子女儿看到了你怎么想,这是毒害青少年。
艳照是什么?陈冠希的那400多张的图算得上是艳照,这个无话可说。但是木子美、二月丫头这样的就不算艳照么?一样是露点了嘛。他们的点击量可止25万?我估计2500万都有了吧。还有那个谁,芙蓉姐姐,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存在。她不一样是穿着内衣洗内裤嘛,艳吧,恶心的要死。
说陈冠希的不雅照会教坏小孩子,但是你说那些个木子美芙蓉姐姐的就不教坏小孩子了?扭曲人的心理,更严重,更要重判。
本着为青少年朋友好的原则,我觉得这些人就应该判个十年,甚至是二十年,让大家都不敢传了,整个世界就清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