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注意了,新《劳动法》已经实施两个月了,现在的企业有什么反应,有人会说有,的确有,就说我们厂,去年“五一”有人给工厂总经理说要罢工,理由是我们“五一”“国庆”“元旦”都只放一天假,加班费不按《劳动法》支付,但是总经理答复说:工厂在招工时就跟你们说过,六天半制,加班超过36个小时后1.8/小时,没人强迫你来,至于假期,我们会在春节假期补给相应天数,在春节前辞工会计算工资。法定加班是300%的加班费,但工厂在春节只算1天补1天给我们。还有社保,在工厂只有管理层才有社保,工厂说员工需要申请才有,但是你申请交了还不一定有,工厂解释说要“排队等候”,要等多久工厂还不知道,还说这里有在工厂做了5年的员工都还没排上。我们也搞不清楚到底是社保局在‘排队’还是工厂就不想买。
这样的工厂在深圳正常吗,在这也没有什么解决的途径,也只能在网上让大家认识一下这个工厂,没工作也不要进这种烂厂,不过也不算烂,现在已经按《劳动法》给加班费,不就是没社保嘛,深圳多得是,你想来的话地址就在:龙岗区横岗黄阁坑雅骏眼镜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