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后续]孕妇无辜被炒 痛斥香港卡邦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致卡邦老板罗小姐的一封强烈谴责信:

对于你们于3月8日在这里发表的<申明>,颠倒是非黑白,自相矛盾.本人替你们感到非常的惋惜.你们不觉得自己把卡邦的所有颜面都丢尽了吗???难道真如大陆人传言那样:香港人个个都姓"赖"!

首先是你们不首承诺,连做满一年可获发一个月双粮都敢赖,又说是周雪芹是在1月30日在双方协商,签下协议书.你们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1月30日傍晚4组的方小姐才通知阿芹说公司要解雇她,公司仅仅补发一个月人工给她.当时阿芹就已经提到自己有了身孕望公司不要解雇她.而方小姐也有打电话回香港,说第二天给回音.1月31日,方小姐再来大陆跟阿芹见面,说已经同公司商量最多再给多两个月的人工,要的话就拿了签名,不要的话就什么都没有,说自己回香港后就会不理她的事.并说可以去找律师和劳动局,卡邦并不是好惹的.阿芹当时是又气又恨,但是也是迫于无奈,怕自己到时连最后一个月的人工都拿不到,1月31日在方小姐的胁迫下才跟她签了这个协议.

周雪芹有需要扮演一个弱者吗,难道她不是个弱者吗?如果她只是为了博得同情,她带着脑瘫儿去乞讨就可以了,她为这个儿子已经花了几十万的费用,从来都没有向任何人及社会上的任何机构要求过救助,甚至连跟周围的朋友都没有提过一次.14年来一直都是含辛茹苦的靠辛劳打工抚养着他.把她的脑瘫儿照摆出来就是为了让广大的网友和各界人士看看,一个无辜的打工者(还是在提出自己已经有身孕的情况下)是怎样的在被一家泯灭人性,缺少良知及严重违反人权和劳动法的公司在肆意的侵犯着她的生存权益.包括正在使她的家庭成员也在受到牵连.再者我的小儿子今年才7岁,属于未成年儿童.你们丧心病狂到如此地步,把他也给牵涉过来.如果他有个什么的意外,我想你卡邦也别想今后有好日子过.

作为一个QC,跟工厂本身就是一种对立的局势.请问你们在大陆的近20来个QC有哪一个没有跟工厂发生过冲突.还有QC是代表你卡邦的她们为什么会同工厂发生冲突,难道你们没有脑子想一下吗.?甚至连工厂的工人辞职都来怪罪于阿芹,简直是可笑到了极点,她一个小小的验货员,有如此的威慑力.到不如叫工厂老板自己好好的反省一下,平时是如何对待工人的吧.

说阿芹恐吓,勒索和敲诈你们卡邦,我就这些字眼和对我7岁小儿的无故侵犯将对你们卡邦作出诽谤及侵犯未成年儿童的控诉.!!阿芹提出要60个月的赔偿是有法可依的.就阿芹当时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在卡邦三年的每个星期六.日和晚上加班到8点的加班费,还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你们卡邦都有给过吗???再按劳动法的规定来计,你们卡邦自己拿个计算器算一下.

你卡邦已经非常严重的侵害了我们的正常人权和利益.我阿芹现在被你们卡邦折磨的身心都受到损害.在她现在住院期间竟然还敢发布如此颠倒黑白是非的申明.我们是一定会找律师起诉的.更加会投诉到你卡邦的每一个客户.众上所书卡邦是怎样的公司,望广大网友及各界给予公平,公正的评判!了解事情所有过程请链接下面网址:

1>http://baoliao.oeeee.com/42222.html

2>http://baoliao.oeeee.com/42563.html

3>http://baoliao.oeeee.com/42587.html

慎请正在为那些未在大陆注册的香港公司里面打工的广大同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定要保留好日常的各种打工凭证,以免遇到好似如此厚颜无耻的公司时做准备.此致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31 8:48: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真的吗?怎么没有听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7 10:59: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良公司,该是遭报应的时候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7 10:58: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莲塘的板房就是遭到应有的报应了,卡邦老板晚上带了一些人来搬设备,幸亏被我们发现,她竟然大骂他自己的员工,还声称要找人打死员工。我们有人证和录音,天底下竟然会有如此恶毒的老板。劳动局和公安局已经出面叫她赔给我们工人近80万左右。我们每个员工都拿到少者7,8千。多者4,5万。现在她在龙华新开的工厂工人也在罢工。看来卡邦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6 15:35: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无赖,我帮你卡死它,这样的公司让你消失在服装行业,达哥,我顶你!永远支持你!

1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18:00: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祭周雪芹那腹内怨死的胎儿,我给你取名叫----卡邦。今天多烧点香火给你,希望你的冤魂能够紧跟那些伤害你妈妈的无良雇主和恶言中伤你妈妈的小人。让她(他)们今生不得安宁。今世不得好运,夜夜鬼魂附体。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15:40: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的那些什么王八蛋代表,你们都他妈的是人吗?

对受害者这样攻击,你们迟早要遭报应的

别人好端端的吃包撑着了拿自己小孩出来说事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3 23:27: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赔钱!!!!!!!!

卡邦赔钱!!!!!!!!

卡邦赔钱!!!!!!!!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3 19:13: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公司太没有人道了,应该不是代表着整个香港的作风的?

让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都来严厉谴责香港卡邦公司的恶行。

卡邦公司应该给所有大陆的QC给予正常员工的待遇。

打倒香港卡邦公司。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3 19:11: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2 10:12: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要脸的卡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21:46: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你拿不出任何没有拖别人工资,没有让人无偿加班的证据来,说什么都是非颠倒的,真是不要脸到极点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20:49: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公司的老板是个女人.对待员工的确是心黑.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9:38: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认为是用劳动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你周雪芹不要怕。

我也是达邦的员工,我们听说达邦在三月份底要搬到龙华大浪新龙兴工业区四号厂房,直到现在厂方没有给我们公司的员工一个说法,希望厂方早日给我们员工一个说法,不要让我们在这里虚度年华,不要有下一个周雪芹,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也是讲法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8:42: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有一个分公司叫深圳达邦制衣设计有限公司炒鱿鱼也是家常便饭一次炒十几个都有。有的只差一天就过试用期就被炒了。你说这样的老板黑不黑啊。希望有关部门去管管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7:49: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去劳动局告他们, 很定胜的, 100%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7:26: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公司太没有人道了,应该不是代表着整个香港的作风的?

让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都来严厉谴责香港卡邦公司的恶行。

卡邦公司应该给所有大陆的QC给予正常员工的待遇。

打倒香港卡邦公司。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6:28: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不能解除处于怀孕期间的员工(即使是协商一致辞也不能解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也适用于中国的法规。

    香港劳工部应责令卡邦公司除了恢复劳动关系,给予2007年度的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和奖金外,还应该按规定给予周雪芹2年内所有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和精神伤害费。

这就是劳动法,但是要如何才能够让他落实到位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3:23:17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2:17: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按国家规定该怎就怎样!!

7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53: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卡邦老板好象也是女人啊!??那她怎么可以对这么努力生活的阿芹姐这么冷酷?而且还对别人无辜的小孩进行攻击是不是太可恶了点!!!

难道你还没有为人母吗???这么铁石心肠

这样的女人好可怕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33: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黑心的老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20: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难道香港公司没有在大陆注册,就可以这样胡作非为了吗?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19: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哎,又是一个黑心的老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16: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耻卡邦,滚回香港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15: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个卡邦公司真是无良啊,劳动部门是该管一管的时候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15: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香港公司就可以这样吗?????
9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13: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不能解除处于怀孕期间的员工(即使是协商一致辞也不能解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也适用于中国的法规。

    香港劳工部应责令卡邦公司除了恢复劳动关系,给予2007年度的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和奖金外,还应该按规定给予周雪芹2年内所有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和精神伤害费。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