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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钟晓渝:深圳“特”在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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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接南都奥一直播室采访,谈深圳的现在“特”,谈深圳的“一市两法”,并且就机构改革中的编制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深圳的“特”在于立法权

钟晓渝认为,目前来说,深圳的“特”在于立法权。“目前的实践中,特区立法权的效用还无法发挥到最大。”钟晓渝说,按《立法法》规定,特区法规只能在特区内实施,也就是可以变通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创新功能的特区法规只能在特区385.81平方公里范围内适用。这样,不仅造成具有创新功能的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太狭小,也造成特区内外执法标准的不一致,形成“一市两法”或“一市两制”,形成法规的冲突,成为政府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障碍。

而另一方面,作为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其权限是在不违背宪法、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前提下,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立法。但是,按《立法法》的规定,财政、税收、金融、行政管理、司法等立法权属于中央,这也限制了特区的立法权限。

严格控制编制与社会管理能力提高相矛盾

钟晓渝说,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机构调整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有一条原则叫做“严格控制编制”,在某些情况下,这两条原则是互相冲突的。举例来说,总理提到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政府新增的服务职能,旨在增进社会公平,为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提够法律帮助。但目前全深圳做法律援助的一共只有三十二个人,完全无法开展工作。对比一下,香港六百万人口,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有五百二十人,深圳一千二百万人口(其中九百万是劳务工),显然深圳的法律援助对象更多、任务更重,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编制完全不成比例。政府一方面提出增进法律援助,一方面又要严格控制编制,这里就产生了矛盾。

    他举出另一个例子:国家正在大力加强廉租屋建设,但为何这项利国利民的举动迟迟无法真正起效呢,关键不仅要有人建,更要有人来管,现在廉租屋的监管根本是空白状态。香港的廉租屋搞得不错,但要知道香港的房屋署有九千名公务员,其中大部分用来调查廉租屋对象的经济状况,好让政府的钱花的不冤枉。光有口号,没有措施、没有编制、没有人员,这样工作是很难施行的。希望政府可以通盘考虑,不要让“严格控制编制”成为阻碍各项事业开展的枷锁。


(奥一编辑郑小敏/文 南方都市报张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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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7 10:41: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立法权体现了执政者的意志,却没体现人民的意志,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6 17:58: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看看深圳的黑帮分子在收保护费,再看看关内和关外的治安状况(打砸抢偷),还有贪污腐化.请问深圳的立法权有什么用?(删此帖者全家死于非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21:36: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晨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21:36: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晨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11:53: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没错,深圳有立法权,可惜的是深圳的各项公公共政策并没有走在城市前列,反而有落后的嫌疑。体制改革不考虑非户籍人口的因素?这不就是脑袋决定屁股的事情吗?我觉得深圳的特不仅仅在于有立法权,而在于怎样利用立法权,深入改革政治体制,改善民生,使深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政策都走在中国前列,给中央的决策提供一个示范性样本,加快全国的改革进程,这才能正真体现深圳的特。光嚷嚷我有立法权而不善用又有和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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