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将女性经期休假作为法定节假日写入妇女劳动保障法。这个“粉色”提案让平时不好启口的例假成了女生们的热点话题.那么,你认为代表提出这样的提案现实吗?你对此怎么看?
好是好,可是公司每个女职员的例假周期跃然纸上,而且应该不利于公司招聘女员工,及公司的工作安排,请考虑周全.
支持月经期间女职工休假,但月经周期好像属于个人隐私吧?
在保护女职工的同时,建议也保护好她们的隐私。
最好规定:女职工每月享受一天公共节假日之外的休假,不要称作专为月经安排,而由女职工根据自身需要每月随时可以休假1天,无论是否在月经期,也无需医生证明。不然好像做好事做得很不地道,犹如要优待妇女得先把裤子脱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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