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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女生遭宝马碾死 肇事者无责!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本人2007年11月12日早上报料地址: http://baoliao.oeeee.com/35502.html

本人坐N4(204夜巴) 从招行回东门. 深南路西往东行...

        车过红岭路口大剧院段时大约1:25, 突然车速放慢, 车上的一个女士说: 我12点左右从这过, 就看到出车祸了. 听说是一个女的被撞死了.

        透过公交车窗看到几个警察字样的警车停在路中间. 过了天桥, 就看到洒落在深南大道的七零八落的手机, 过了桥后, 那个女的指着说. 就这...还是 个女的...我看了车窗外, 天啦, 一个血肉糊涂的人向在深南路大道上....

        (没有带相机, SORRY!)

下面是今天的南都报报的: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8-03/18/content_416282.htm

2007年11月12日凌晨零时55分许,23岁的深大应届毕业生纪欢玲从蔡屋围人行天桥上不明原因坠落至深南东路,之后被一辆路过的宝马轿车碾拖出约20米远。当120急救车赶到时,她已经死亡。据当时目击者介绍,宝马车碾人过后曾稍稍减速,但随后加速驶离现场。经核查,肇事车辆为一辆车牌号为粤D/A9925的宝马740轿车,交警部门随即前往汕头点击查看汕头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将宝马车驾驶人翁某带回深圳点击查看深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接受调查。今年3月7日,交警局认定碾人宝马车驾驶者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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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8-24 10:31: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本人认为宝马司机应该免责,这是意外!但如果出于人道主义,应该可以赔一点!!那女的为何会从天桥上掉下去,这点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案,这里面肯定有内情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17 17:55: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赔偿责任也不应该用。举个例子:有人利用你家菜刀自杀,你是否还要赔偿呢?估计女孩自杀,巧了这个宝马司机,被当工具使了一回。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14 11:16: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那女的为何会从天桥上掉下去,这点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案,这里面肯定有内情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8 17:05: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语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8 16:09: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想打飞机,包你满意,我的电话:13902959187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7 12:42: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确实没有责任。

就算是白天,也不可能反应那么快!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0 12:37: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人为事情已经这样拉就配电 前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9 23:01: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本人认为宝马司机应该免责,这是意外!但如果出于人道主义,应该可以赔一点!!那女的为何会从天桥上掉下去,这点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案,这里面肯定有内情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8 16:35: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社会责任、职业道德摆中间!金钱、面子放两边-------才会有生存空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8 15:26: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的确是无法律责任,不过有赔偿责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8 12:20: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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