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来深十年了 让我感到很无奈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本人来深圳快十年了,十年对于深圳从希望到失望,当初也像多数人一样在工厂没日没夜的上班加班,无奈的现实让我不甘心一直打工,也想自已创业,可没想到深圳是那样的现实,拿着这些年的血汗钱却打了水漂,那个什么深圳市创冠投资发展公司新建了一条商业街,招商的时候说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说深圳很重视这条商业街,是深圳的一个新区,这里将会有多少公司要搬过来,人流量将会达到多少万人,可当我们签了合同,装修开始时,什么费用都来了,垃圾处理费,装修压金,这些还不说,这条街开业后哪来的人流量,每天不到十个人进店,一个月四千的房租,还有两块钱一平方的管理费,比小区收得还高,反正他们每月来收钱就行了,没生意找他们反应,他们说不属于他们管,打电话给签合同的那位,人家说没时间。

本来今年的新劳动法出台,好多工厂招不到工这也是事实,只是这儿的租金太高了,承担不起,我想直接退出,可投了差不多十万的本真不甘心,现在转让也不行,根本没人愿意接手,就是送给别人,人家都还考虑租金太高了。

当初招商那位邱总所诚诺只是口头语,合同里面没有,他们说,按合同办事,你说有什么办法,我倒是觉得像经济诈骗。

这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小事,人家会说是你经营不好才这样的,但无论如何,有人看到也行,以后多注意点这种新招商的商业街。

更让我气愤的是,前几天有人愿意接手,但招商处不让转出去,因为接店的是开手机店,招商处既然说一条街不可以开两家手机店,有这样的规定吗?气愤啊无奈啊。

哎,遇上这样的事,难到只能自认倒霉吗?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6 14:35: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咨 询: 遇 到 这 样 的 事 该 如 何维 权 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6 14:19: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咨询:遇到这样的事该如何维权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2:37: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商场如战场、每一个市场都有它的规则,规则由市场的强者制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2:34: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世界就是一座赌场,他们把你推进门,给你一种叫做"时间"的筹码;那是一种装在黑色袋子里的东西,谁也说不清自已手中的分量,掂起来似乎很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2:32: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感谢大家的支持,如果能有懂法的专业人事指点一二的话,本人不胜感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2:29: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生活就是一把锤子,把理想坛子一个个打碎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3 21:25: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人 就是这样,没有保障也 得干,因为还要生活,呵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3 19:49: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创业就这样,成功的人也自有很多的心酸。有谁来管?看清合同,按合同办事。学会在深圳生存,自己保重吧!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3 10:16: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直不明白工商每月收的个体创业户的银子,是作什么用的,他们难到只负责收钱罚款,就没有其它的责任了吗?

创业出现不公平事件了,自身如何维权呢?谁又会管呢?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2 19:50: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感!不过也只有亲身体会的人才能感受得到这种无奈现实

这样的事情除了能在这说出来,让看到的人有份心理准备以外,让看到人不在上同样的当

深圳是个没有人情味的地方,除了现实得让人觉得冷漠没有其它的感觉了,就连他们的笑容都带刺

所以凡事自已小心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2 19:23: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是个诈骗钱财的地方,无论是社会上的人还是当官的,这种现像太多,真不举不胜举!我有亲身体会!…………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2 19:09:02 评论人:零八深圳

无意中看到这个网页,前几天还发信息去第一现场了,可惜没反应,可是这里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可能只是个发泄的地方,反正深圳是个让我失望的地方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