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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起抢劫事件 神秘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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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3月23日,下午15点左右,地点:八卦二路

1名男子抢走1名女子钻石项链,一路狂奔,

就在这时,一名见义勇为的男子,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前去,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最终将歹徒制服,并交给治安巡逻员,自已悄悄地离去,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深圳能有像这样的年轻人,真是社会的福气!!

祝那小伙子,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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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49: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要求版主置顶

多提倡见义勇为,

向英雄致敬!!

置顶,

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应让更多人发扬

要求置顶

这样的好人真该在社会上好好表扬

要求置顶!!!!

DDDD

版主置顶呀

向好人学习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47: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要求版主置顶

多提倡见义勇为,

向英雄致敬!!

置顶,

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应让更多人发扬

要求置顶

这样的好人真该在社会上好好表扬

要求置顶!!!!

DDDD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46: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要求版主置顶

多提倡见义勇为,

向英雄致敬!!

置顶,

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应让更多人发扬

要求置顶

这样的好人真该在社会上好好表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46: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种好事,怎么没有听说呢,强烈力挺!!!!!!!!我要是看到了也会上去,至少会爆打他一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45: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要求版主置顶

多提倡见义勇为,

向英雄致敬!!

置顶,

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应让更多人发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41: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求版主置顶

多提倡见义勇为,

向英雄致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28: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交给治安巡逻员,还不是扭头一转把小偷放了,现在的社会怎么了?抓到小偷狂欧一顿还是老百姓的不是,如果失手打残打死小偷,还得坐牢,可当无辜百姓见义勇为者被小偷刺死,顶多也就陪个几万十几万,生命的价值岂能以金钱名誉来代替?就算奖励几千万,能代替得了人家的儿子,丈夫,父亲吗?见义勇为者多只能说明社会治安差,太差,政府还是要下苦功夫管管深圳的治安状况吧~~那比见义勇为基金来得更实际更深入民心罢了!

深圳白天抢劫的事太多了,,这些坏人太明目张胆了

关外情况更差,,

不知的还以为生活在旧社会呢

 

版主置顶!!!!!

版主置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26: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見義勇為的人太少了,值得學習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17: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我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形,在公交站而一中年女子的项链被一劫匪给抢了,当时那名女子大喊抢劫,站台有一二十号人没有一个主动帮助她去追赶劫匪,这时公交站台对面一年轻人脱引而出独自一人追赶,在逛追几百+米后将劫匪擒住交给后来闻讯赶到的治安员手中后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当时围观的群众多大家都没有注意这个见义勇敢小伙的外貌。本人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无地自容,希望深圳有更多这样的好人,同时也希望可以找到这个勇敢的人,祝福他,祝愿深圳的治安更好。

 

你当时在做什么呢??

怎么也不上去帮手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07: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06: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英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01: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英雄留名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20:00: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朋友,学雷锋好啊。可现在时代不同,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记得先带点砍刀什么。自己生命要紧。在维护别人利益的同时,还是不要忘记自己。
是呀,自已搞伤了,也不好呀,,还是多注意自已安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9:58: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小伙与劫犯是同伙或有精神病。

理由:小伙与被劫女子非亲非故,怎么会冒死去帮她追劫匪,最多喊几

            声追几步就可以了;如果他与劫犯不是同伙或他没有精神病,他就

            不应该抓人后悄悄离开,而应该邀功请赏,接受媒体采访和报道。

          “根据常理判断”,是没有人会那样做的,所 以,该小伙应赔偿那女

             子精神损失费4万元。

把你娘赔给我吧。

像你这种人,自已没那个心,也就算了,,在这里污辱别人,

你妈怎么生你这种人呀,,、在这丢JB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9:51: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兄弟好样的,佩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9:50: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像小伙子学习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9:49: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人有好报的

现在社会像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坏人是越来越多了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8-3-24 17:41: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小伙与劫犯是同伙或有精神病。

理由:小伙与被劫女子非亲非故,怎么会冒死去帮她追劫匪,最多喊几

            声追几步就可以了;如果他与劫犯不是同伙或他没有精神病,他就

            不应该抓人后悄悄离开,而应该邀功请赏,接受媒体采访和报道。

          “根据常理判断”,是没有人会那样做的,所 以,该小伙应赔偿那女

             子精神损失费4万元。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7:00: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孩子,希望深圳人民可以知道这个好心的人,借此宣传下见义勇为,大家都这样深圳两抢就会少很多。我祝福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6:42: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多点这样的人,深圳治安会好点.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5:32: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兄弟好样的,佩服。不过提醒你一下,下次见义勇为,一定要带把刀,把抢劫犯给活活砍死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5:25:36 评论人:gujiawin
强烈要求深圳媒体寻找这位英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5:25: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此人很有可能是附近的德修武馆的人,佩服!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5:14: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形,在公交站而一中年女子的项链被一劫匪给抢了,当时那名女子大喊抢劫,站台有一二十号人没有一个主动帮助她去追赶劫匪,这时公交站台对面一年轻人脱引而出独自一人追赶,在逛追几百+米后将劫匪擒住交给后来闻讯赶到的治安员手中后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当时围观的群众多大家都没有注意这个见义勇敢小伙的外貌。本人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无地自容,希望深圳有更多这样的好人,同时也希望可以找到这个勇敢的人,祝福他,祝愿深圳的治安更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4:35: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小伙子,真英雄,好人有好报的.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4:19: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伙子,真英雄,好人有好报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4:18: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4:02: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后出门光人一个,没有下手的目标就没人跟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4:01: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現在像這樣見義勇為的人太少了,值得學習.

但是這樣的事實在太多了,是不是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現在我們所生活的地區,搶劫的事一年比一年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3:56: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交给治安巡逻员,还不是扭头一转把小偷放了,现在的社会怎么了?抓到小偷狂欧一顿还是老百姓的不是,如果失手打残打死小偷,还得坐牢,可当无辜百姓见义勇为者被小偷刺死,顶多也就陪个几万十几万,生命的价值岂能以金钱名誉来代替?就算奖励几千万,能代替得了人家的儿子,丈夫,父亲吗?见义勇为者多只能说明社会治安差,太差,政府还是要下苦功夫管管深圳的治安状况吧~~那比见义勇为基金来得更实际更深入民心罢了!
就是, 看看对面香港, 要不就是黑社会, 小偷抢劫的敢动吗?? 来一个严刑对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3:55: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見義勇為,值得學習.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3:45: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交给治安巡逻员,还不是扭头一转把小偷放了,现在的社会怎么了?抓到小偷狂欧一顿还是老百姓的不是,如果失手打残打死小偷,还得坐牢,可当无辜百姓见义勇为者被小偷刺死,顶多也就陪个几万十几万,生命的价值岂能以金钱名誉来代替?就算奖励几千万,能代替得了人家的儿子,丈夫,父亲吗?见义勇为者多只能说明社会治安差,太差,政府还是要下苦功夫管管深圳的治安状况吧~~那比见义勇为基金来得更实际更深入民心罢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3:41: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3:20: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哇,真的呀,太大快人心了,可以申请见义勇为奖,我愿捐1000.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3:19: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朋友,学雷锋好啊。可现在时代不同,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记得先带点砍刀什么。自己生命要紧。在维护别人利益的同时,还是不要忘记自己。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2:35: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捉到抢劫的就应该好好的打一顿,打得其他人都不敢出来抢了.深圳这样的好人太少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2:09: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值得表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2:08: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素质、素质、注意素质!

21世纪最缺什么--

光抱怨这个社会 从自己做起吧!!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1:55: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样的,这种无名英雄不比流血英雄逊色,强烈支持!倡导更多的人学习!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1:50: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伙子,真英雄,好人有好报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1:49: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NB PF ZH!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10:11: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心”人多!好人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4 9:45: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人一生平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3 23:53: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今天在福永怀得时装综合商贸城外面几个河南帮的在抢三个年轻人的手机,失手后,还追着三名年轻人猛打,一直追到市场里面,保安看了不敢上去管.打完后他们很牛的样子还指着那几个年轻人说想找死是不是,然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你说这是什么社会..咳,深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3 23:53: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3 22:46: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也追赶过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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