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3月23日,下午15点左右,地点:八卦二路
1名男子抢走1名女子钻石项链,一路狂奔,
就在这时,一名见义勇为的男子,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前去,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最终将歹徒制服,并交给治安巡逻员,自已悄悄地离去,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深圳能有像这样的年轻人,真是社会的福气!!
祝那小伙子,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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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提倡见义勇为,
向英雄致敬!!
置顶,
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应让更多人发扬
要求置顶
这样的好人真该在社会上好好表扬
要求置顶!!!!
DDDD
版主置顶呀
向好人学习呀!!!
这种好事,怎么没有听说呢,强烈力挺!!!!!!!!我要是看到了也会上去,至少会爆打他一顿。
深圳白天抢劫的事太多了,,这些坏人太明目张胆了
关外情况更差,,
不知的还以为生活在旧社会呢
版主置顶!!!!!
你当时在做什么呢??
怎么也不上去帮手呀!!!
英雄留名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小伙与劫犯是同伙或有精神病。
理由:小伙与被劫女子非亲非故,怎么会冒死去帮她追劫匪,最多喊几
声追几步就可以了;如果他与劫犯不是同伙或他没有精神病,他就
不应该抓人后悄悄离开,而应该邀功请赏,接受媒体采访和报道。
“根据常理判断”,是没有人会那样做的,所 以,该小伙应赔偿那女
子精神损失费4万元。
把你娘赔给我吧。
像你这种人,自已没那个心,也就算了,,在这里污辱别人,
你妈怎么生你这种人呀,,、在这丢JB人
像小伙子学习呀!!
好人有好报的
现在社会像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坏人是越来越多了
兄弟好样的,佩服。不过提醒你一下,下次见义勇为,一定要带把刀,把抢劫犯给活活砍死
以后出门光人一个,没有下手的目标就没人跟了
現在像這樣見義勇為的人太少了,值得學習.
但是這樣的事實在太多了,是不是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現在我們所生活的地區,搶劫的事一年比一年多.
見義勇為,值得學習.
值得表彰
素质、素质、注意素质!
21世纪最缺什么--
光抱怨这个社会 从自己做起吧!!
好样的,这种无名英雄不比流血英雄逊色,强烈支持!倡导更多的人学习!
NB PF ZH!
好“心”人多!好人少!!
我也追赶过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