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家教教师有偿家教这个话题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家长和社会都有所看法。我个人认为不在家长和社会怎么看,是看教师本身怎么做。它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也很难从法律上去下一个结论,教师做有偿家教怎么说也是自吃其力,劳动所得,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从法律去监管根本无从说起。
这是个道德问题。
有偿家教教师最大的道德问题是——自己教回自己的学生。这是家长和社会上反对教师有偿家教的根本原因,问题所在。抛开这个,
一切不成问题!自己的学生,自己道义上要教会为止,堂上不行,堂下也有义务教会。以这个为基调,叫学生另交钱来学,怎么说,也讲不过去。就算是什么家长求教的也是。产生这种念头的教师,多多少少堂上教的和家教教的内容就有可能不一样了。要不,怎样突出家教的“成绩”?!不同处,第一,深浅不一;第二,试题外涉;第三,加题加码。这样,对那些没有参加家教的学生来讲,的确是不公平的。
如果没有教回自己的学生,这个“道德”问题就不成立。是合理合情的家教。
我相信——这,就是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