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街道办的某厂工人打官司
请了律师
以拖欠工资一个月、以未交社保、以加班费未算。这三个方面先去打官司。
律师就以辞职信邮寄到厂里帮工人辞职,但我想工人普遍都已经10几年工龄。这样作法对吗?
沙湾深马印刷厂吧,我们都知了。为新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