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中山分公司凭什么侵占我的电话费?
2007年12月7日,该公司以超过了其单方面给消费者设置的“有效期”为由,封存了我尚有预付话费余额140多元的13560629936神州行移动电话号码(强行停止了一切通信功能);至2008年3月7日该公司又以超过了其单方面设置的“最后期限“”为由,单方面注销了我花80元购买的该神州行移动电话号码和该号码中的预付话费余额125.91元。虽经反复协商、投诉无效。似此,保守的按该公司350万用户中每月约有1% 的用户因不小心而被注销、被无常占有,每个有预付话费余额约125元计,其每年就可非法获利5250万元!
我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所指的“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是该法第二十四条所指的经营者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行为,其目的是借此非法侵占我的财产,损害我的合法权益,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此为由,我依法起诉了该公司,中山市人民法院已以(2008)中石民一初字第362号立案受理,并定于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8:40时在位于中山市城区孙文东路49号的石岐人民法庭(电话:8873007,在中山市人民医院往东约200米)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为此,希望贵报能关注此诉案的发展动态,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与呼!本人在此谨表衷心感谢!
读者:中山市:邱文亮
2008年4月 1 日于中山市石岐区
(联系电话:8723276, 1392538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