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楼盘出现业主大规模断供行动,深圳版次贷风暴已经来临???昨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阳光海湾花园200多位业主集体签名断供,并把集体断供告知书交到相应银行,以下是该楼盘业主断供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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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华阳光海湾花园业主集体断供告知书
交通银行深圳市宝城支行:
下列签名者均系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阳光海湾花园(以下简称“该物业”)之业主,其中部分业主在贵行办理了该物业房贷。但由于以下原因,该部分业主决定立即集体停止向贵行偿还因购买该物业所贷款项,以避免由于发展商的原因对业主造成的更大损失,直至发展商对相关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与解决:
1. 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2月5日在其网站以及同期 《深圳特区报》 (A11版)上公布的《2007年广东省商品楼盘工程使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新闻通报》,该物业被列入“水泥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我方对此直接关系该物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表示严重关注;
2. 根据目前阳光海湾花园的规划,未来小区将采取洋房与高层分割管理的方案,即高层业主不能进入洋房区域进行正常的日常活动,这与贵公司楼盘手册以及合同上所叙述楼盘的面积相去甚远,贵公司也从未向我方明确说明公摊面积是否包括洋房的公共部分,我方一致认为此做法违反了《物权法》中关于小区公共面积使用与归属的相关规定;
3. 贵公司现正在出售该物业裙楼中的商铺,根据贵公司广告描述未来该物业裙楼23000平方米将全部为“食街”,此举动我方认为有可能侵害我方相邻权,将严重干扰我方正常的学习、生活与休息;
4. 我方认为贵公司以及所聘请的销售公司在销售活动中存在误导消费者(如:声称所购价格为最低价)、侵害知情权(如:我方至今未取得《房屋买卖合同》等关键文件的任何形式书面材料)等行为。
以上几点经全体断供业主确认并一致认为系发展商在“期房”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可能造成违约的行为,在与发展商沟通无效后,被迫采取断供之无奈自救之举,希望得到谅解。同时断供业主保证一旦以上问题得到圆满有效的解决,将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告知!
(以下为参加断供的阳光海湾花园业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