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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集体断供 深圳版次贷风暴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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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个楼盘出现业主大规模断供行动,深圳版次贷风暴已经来临???昨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阳光海湾花园200多位业主集体签名断供,并把集体断供告知书交到相应银行,以下是该楼盘业主断供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

关于泰华阳光海湾花园业主集体断供告知书

交通银行深圳市宝城支行:

下列签名者均系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阳光海湾花园(以下简称“该物业”)之业主,其中部分业主在贵行办理了该物业房贷。但由于以下原因,该部分业主决定立即集体停止向贵行偿还因购买该物业所贷款项,以避免由于发展商的原因对业主造成的更大损失,直至发展商对相关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与解决:
1. 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2月5日在其网站以及同期 《深圳特区报》 (A11版)上公布的《2007年广东省商品楼盘工程使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新闻通报》,该物业被列入“水泥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我方对此直接关系该物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表示严重关注;
2. 根据目前阳光海湾花园的规划,未来小区将采取洋房与高层分割管理的方案,即高层业主不能进入洋房区域进行正常的日常活动,这与贵公司楼盘手册以及合同上所叙述楼盘的面积相去甚远,贵公司也从未向我方明确说明公摊面积是否包括洋房的公共部分,我方一致认为此做法违反了《物权法》中关于小区公共面积使用与归属的相关规定;
3. 贵公司现正在出售该物业裙楼中的商铺,根据贵公司广告描述未来该物业裙楼23000平方米将全部为“食街”,此举动我方认为有可能侵害我方相邻权,将严重干扰我方正常的学习、生活与休息;
4. 我方认为贵公司以及所聘请的销售公司在销售活动中存在误导消费者(如:声称所购价格为最低价)、侵害知情权(如:我方至今未取得《房屋买卖合同》等关键文件的任何形式书面材料)等行为。
以上几点经全体断供业主确认并一致认为系发展商在“期房”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可能造成违约的行为,在与发展商沟通无效后,被迫采取断供之无奈自救之举,希望得到谅解。同时断供业主保证一旦以上问题得到圆满有效的解决,将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告知!



(以下为参加断供的阳光海湾花园业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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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8-10 15:42: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论是楼价上涨,开发商反悔,还是房价下跌,业主反悔,都是缺少契约精神的表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28 23:20: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知道在那天边可会也泪流........只感觉在这楼市摔了个跟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9 13:33: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么叫都是一个鸟样,降价才是硬道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9 13:32: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呵呵一群无耻的赌徒,中国什么怪事都有,还集体签名断供,还要不要脸?接着表演,我最喜欢看猴子表演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9:33: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谁让他娘的房价一下子跌那么多呢,成了负资产,想到断供是理所当然的了,支持,大力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9:29: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断供好呀,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9:28: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9:27: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断供,对!!!!!!!!!!好样的,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0 23:42: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谁叫你们去买的,万一这楼盘涨了你们肯定乐呵呵的,这就像股票一样,能怪谁,有涨就必有跌,哪个是领头搞事的,可能是穷疯了,依我看反正是血本无归了也就死马当活马医,别无办法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8 17:01: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泰X的楼盘,密密麻麻的,买它的都不是有素质的人群,迟早受害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7 20:34: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商业社会投资当然有风险!在楼价不断上涨的时候,你们赚钱的时候,有想过退房断供吗?有回馈吗?在赚钱的时候你们干吗去了?哦......楼价跌了你们就要求卖家承担,有这样的买卖吗?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4 17:33: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很多语病!开头是给银行的,然后成了“贵公司”,看样子“贵公司”是房地产商。接着忽悠!!!
9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3 17:14: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活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1 14:16: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利益自得,风险自担.天经地义.

如有产品不合格则应向相关机构讨公道.

否则,主要因价格降了的话,银行直接拍卖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0 19:53: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叫的越凶的就越可能是职业的炒家,就是他们搞得房价高企,搞得大众买不起房,对于祸国殃民的人只想说:活该!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5 17:39: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拍卖算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2 22:08: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希望政府出面解决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的购房者(自住房)的实际困难,毕竟他们也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房价的上涨与下跌都不是他们造成。建议政府考虑从利息上以更多的优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2 13:16: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着数争着先,亏了哭爹叫娘活该!就是要这群人跳楼才有新闻!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7 12:10: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等着银行收楼拍卖,我就去捡便宜(买一套),呵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7 11:11: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社会要稳定政府各部门就要做好宏观的工作不能老等到问题大了再打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顶一个

当时楼价狂涨的时候,国土局、物价局、政府都干嘛去了?

 

不能让业主、老百姓独自承担这个后果!!!!!!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4 18:30: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版次贷风暴?危言耸听!只不过一个楼盘的业主单方面不续供而已,简直可笑!两个方面看问题,如果业主要想要补偿差价,觉得自己当时买贵了买亏了,那就太可笑了,没有人强迫他签字办贷款,怎么这么不成熟,有利就抢着买,跌了就哭天抢地,就闹,太可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或欺诈,那领当别论;别危言耸听,唯恐天下不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4 9:08: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样的,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4 9:08: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样的,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6:09: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只能说是现在的刁民越来越多, 都是些啥人哪? 你单方面断供,明显是非法的, 整个是法盲. 还有传消息的人, 这跟次贷有什么联系, 文盲一个.

 

这位良民兄,哈哈,建议你先回去补补法律课及到幼儿园冲冲电,再回来发表意见。。。。。。

其他的我就不说你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6:06: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是我,我也断供。

如果房价100万,首期20万,贷款80万,

现在房价6.5折,房价值65万,负资产15万,15%。

不供了,可以少亏15万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5:43: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只能说是现在的刁民越来越多, 都是些啥人哪? 你单方面断供,明显是非法的, 整个是法盲. 还有传消息的人, 这跟次贷有什么联系, 文盲一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5:32: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伙大笨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5:31: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银行应去收楼,然后拍卖
让它们负资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5:28: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银行应去收楼,然后拍卖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5:27: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断供.银行应去收楼,然后1折拍卖.让炒家血本无归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4:58: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晕,深圳很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4:19: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4:03: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啊

 

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3:59: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3:57: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哥们,好样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3:35: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相当严重地支持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1:49: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一个

当时楼价狂涨的时候,国土局、物价局、政府都干嘛去了?

 

不能让业主、老百姓独自承担这个后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1:11: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听说这个楼盘以前开盘价是1.3万/平米,现在6.5折销售.部分业主要想要补偿差价,到开发商处申讨无门后,四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准备和开发商一抗到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9:10: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个消息具有爆炸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9:08: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 22:52:41 评论人:沙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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