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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小伙看艳照上瘾 强奸老板3岁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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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害人不浅!这篇新闻中的两个主人公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平时喜欢上网,不过,他们最爱看的,就是网络上到处流传的艳照。他们看过这些艳照后,就有了生理冲动,侵犯了两个幼女,一个9岁,一个才3岁。法院考虑到他们还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也较好,分别判处了缓刑。

    小伙扑向老板9岁女儿

    17岁的陈华在南京已经有了两年的打工经历。陈华是四川人,憨厚的他一到南京就得到了老板的信任。老板让他吃住在自己的家里,于是,陈华有了自己的卧室。这个卧室除了陈华用外,还摆放了两张床,住着老板9岁的女儿和10多岁的侄子。

    卧室里没有电视,每天晚上入睡前陈华只能收听收音机来消磨时间,无聊的他便喜欢上了网络。只要有空,他都会去附近的网吧上网,不过他不喜欢打游戏,不喜欢发帖,也不喜欢看新闻,他最喜欢的就是搜索各种艳照。里面火辣的内容看得他血脉贲张。他开始梦想着有一天也能像艳照里描述的一样,疯狂地体验一把。

    2007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陈华上网回来,到了房间后,他发现老板的侄子不在,只有小女孩在床上,还没有入睡。陈华便跟她聊了起来:“明天要不要上学?”“要的。”小女孩回答。没多久,小女孩便睡着了。陈华听着收音机,却怎么也无法入睡,艳照里那火辣的影子一直在他的脑子里萦绕,挥之不去。他朝小女孩的床望去,突然有了一个罪恶的念头。

    陈华悄悄下床,推了一下小女孩,小女孩没有醒,只是侧了一下身,陈华淫念顿生,褪下小女孩和自己的裤子,对她进行了性侵犯。这时,小女孩哭了起来,惊醒了她的家人。陈华很慌张地躲到被窝里,假装睡着。但在小女孩被弄湿的裤子面前,陈华承认了侵犯的事实。经鉴定,小女孩已经遭到了性侵犯。

    近日,秦淮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3岁幼女也被侵害

    令人发指的是,还有一个遭受了艳照毒害的未成年人,竟然对一个只有3岁的女童下了毒手。

    这个未成年人叫杨凯,也是17岁,在南京的一家私人企业打工,闲的时候就上网看艳照。处于青春期的他们是最容易被这些照片毒害的,杨凯也不例外。

    2007年3月份的一天,杨凯干完了活,在车间里显得无所事事,而老板只有3岁的女儿却正在哭着吵闹。老板忙不过来,便让杨凯带女儿出去玩,哄哄她。

    杨凯接受了任务,把小女孩带到一个僻静的铁轨处,杨凯把女孩子抱在腿上,指着远处的汽车说:“汽车。”女孩也跟着他说:“汽车。”这时,远处的天空又飞来一架飞机,杨凯便又指着飞机说:“飞机。”小女孩又跟着说了一遍:“飞机。”说完,小女孩开心地笑了。但望着女孩子天真的面孔,杨凯的心里却冒出了一股邪念,他又想起了看到的艳照,四顾无人,便把小女孩放在铁轨上,对她实施了性侵犯。

    回去后,小女孩的父母看见女儿的衣服脏了,杨凯的衣服也很脏,便问怎么回事,杨凯红着脸说是摔跤的。但女孩的父母不久就发现了异样,在质问之下,杨凯道出了真相。经鉴定,小女孩也遭到了性侵害。

    近日,秦淮法院也以强奸罪判处杨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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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1 22:47: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知/这样的人活着是可怕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6-22 13:32: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的丢人;那种人应该枪毙才是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6-21 9:51: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晕.这还是不是人来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6-10 16:14: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知/这样的人活着是可怕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9 19:55: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有这事吗?

哪人也真是的,花点钱去找个小姐也不会这样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5 14:36:21 评论人:蜀道不难
杀了我吧...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4 22:10: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畜生不如的杂种,应该立即枪毙。不能这样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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