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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地铁公司漠视物权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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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旅国际公馆的居民,地铁公司漠视物权法,在没有和业主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贸然准备侵占中旅国际公馆的红线,拆除我们的围墙,违反地铁设计标准(国标),在离我们楼高31层的24栋不到4米的地方要露天挖20米的深基坑,不顾楼房的结构安全。请问谁给了地铁公司私自侵占业主红线的权力,这是物权法的悲哀还是中国的悲哀。谁给了地铁公司违反地铁设计标准的权力,难道为了迁就侨香村就可以牺牲其他居民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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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0 23:17: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严正声明:地铁公司及相关部门面对公馆二期业主的数月诉求,采取不沟通、不接触、不回复的“三不”政策,他们强占我红线、拆我围墙、封堵我大门和消防门,我们在忍无可忍、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如果地铁公司继续执迷不悟,视弱小的市民而无能,强行占我红线、拆我围墙、封堵我大门和消防门,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地铁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誓保“宪法”、“物权法”尊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8 9:22: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宝安日报》真无耻,经常从奥一网偷料

    最近发出,宝安日报的很多社区新闻都是从奥一网的报料平台上得到的信息,有些信息的文字内容跟奥一报料平台的信息内容基本上是一模一样,根本就不经作者同意就刊登出来,对这种偷料的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抗议!这种行为我们认为非常可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7 22:06: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猜测其中的奥妙在于:中旅国际公馆对面的侨香村是政府公务员(据说是2002年以前结婚的处
长级别以上才有资格)的福利房,所以规划局当然不愿意从靠近侨香村的路径来设计和修建
地铁,官老爷的房子地基能动吗?!!!奶奶的!置老百姓利益于不顾!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7 21:55: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种现象不制止真的是物权法的悲哀,物权法刚刚实施,地铁公司竟然在没有和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准备贸然施工,毁我家园,挖我地基。今天地铁公司可以牺牲港中旅花园的居民的利益,相信明天他照样可以把墙角挖到你家地基下,悲哀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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