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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佛山中大法学研究生警花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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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新闻

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最近吸收了五名女巡警,报纸称之为五朵“警花”,还专门登了她们漂亮的相片,称近日她们就要上街巡逻了,成为佛山一度"亮丽风景线"。

这五个女 巡警 分别是中山大学诉讼法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广东外语外贸学院日语专业、华南农学院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湖南商学院会计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但我要问,巡警上街巡逻真的有需要配备这样高学历又外貌美丽的女性?还是反映了现在的大学生就业渠道和职业理想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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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回帖

谢谢各位对本人的关心。各位的热心让本人接到了几个同事打来的电话,所以上这个论坛来。


    楼主的不解本人能够明白,他是认为本人如果还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法学硕士的话,应该可以为社会做更多的事情。本人同意这个观点,一个法律人的确应该是有社会担当的。但是,本人想说明几点:第一,本人是在巡警见习,也就是所谓的基层锻炼,根据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新警必须在基层锻炼一段时间。不难想象,一个没有去过基层的人,就算让你马上去法制处制定什么规章制度、进行什么法律监督,那都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就是因为对法律的一份执着,所以才不想让理论“天马行空”。第二,做警察跟本人专业对口。本人学的是诉讼法专业,诉讼法是一门程序法,是对执法程序的规范,其中包括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当中包含了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是一个与群众接触最多的执法部门之一,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是读诉讼法的法律人的毕生努力方向。本人愚见,并没有存在专业的不对口。

 

  其实,本人选择做警察的主要原因可以说是受到恩师的启蒙。本科时期的张晋红教授和研究生的两大硕士生导师蔡彦敏教授、杨建广教授,给了本人惠及一生的财富。

 

  首先,本人在本科阶段,得到张老师的指导,领略到了做科研的乐趣,让本人的学术论文有幸在全省“挑战杯”学术科技比赛法学类中夺冠,作为全省唯一的法学代表,也是第一个法学代表,参加教育部的比赛亦获名次。谢谢这位恩师没有对本人的“胡思乱想”进行一味的批判,让本人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保留了相对活跃的思维模式,敢于发出与权威不同的声音。张老师经常说的话是“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只要你能自圆其说。”“观点你提出来不是不行,但是关键是怎样严谨地去论证。”作为一名教授,她没课的时候就会在家的书房学习,我们想联系她,一般情况下,在她的学习时间,她的丈夫都会礼貌回绝。老师的论文被北大的教授称赞为全国逻辑性最强的作品,她产量不多,但是每篇都是精品。记得当时上她的诉讼法课程,其他专业的同学都进来旁听,过道上都挤满了人。她授课的精彩程度不言而喻。就是因为幸运地遇到了这位老师,种下了本人对诉讼法的钟爱。

 

  其次,在研究生阶段,本人又有所改变。本来当初读研究生,是想继续本科时候的研究。但是,导师蔡老师是一位风格完全不同的学者。她是耶鲁大学的访问学者,是中外法学交流的主要代表人物。所以她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不同于以前的法学学习模式。她是全国第一个引进“法律诊所式”教育的学者。所谓的“法律诊所式”教育就是在学院设立一个法律诊所,让负担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来求助,学院的学生在导师的协助下给求助者提供无偿帮助,经费由中大法学院有志于此的十几位著名教授提供。蔡老师经常说的话是“只有你亲自去从头到尾带一个案件,才能真正知道法律是什么。”她所说的所做的都说明她更注重的是法律人到底能为群众做些什么?她着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在她眼里,法律人的人格是法律权威的来源之一。她的研究生都要安排在法律诊所值班,每个学年要起码作为主要负责人带一个案件。我们带的每个案件,都会在上课中结合理论专题进行谈论。说实在话,这位注重实践的老师让我们对法学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然后是一次感性认识让本人对公安工作产生了兴趣。当时刑事诉讼法的学者建议稿主要是由本人的老师的老师——徐静村教授主持,他在完善建议稿的过程中,带着他的博士生两次来到广东调研。杨建广老师跟我们也有陪同。 当我们到了广州公安局去听取意见时,发现公安对建议稿的争议非常大,有些可能学者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实践部门都不能理解。这的确让我们感到了实践跟理论的差距。让本人开始有一种想法:就是为了能做出一些真正有用的事情,才要到实践部门去。 

 

  或者以上的理由都不够充分,但是他们是本人作出选择的初衷。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做公务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话说回来,到现在本人的朋友经常都会说我,做警察前有份年薪比做公安几乎多一倍的工作,而且那份工作比公安清闲,没有什么危险性,为什么会选择做公安?我的回答是:因为我傻了,对自己的专业爱疯了!

 

  希望大家能够谅解本人的选择。

 

  到了巡警见习以后,带本人的前辈知道本人是法律专业的,经常会提出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比如说现在的收容审查取消了,导致一般违法的(例如盗窃单车的,在没有盗窃成功前被抓获,基本上不会拘留)得不到处理,他们有恃无恐,群众意见很大,那怎么办?再比如说现在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例如盗窃手机的小偷说手机是自己在路边捡到的,失主又没有看见他偷的过程,甚至有些惯偷连群众都能辨认出来了,但是又如何能够形成证据链让他得到应有的处罚?又像以前巡警经常查人,通过查人屡破大案,但是现在如果警察还经常查人,被查的群众能没有意见吗?那我们怎么样能够协调好这种情况?通过程序的完善可行吗?这些都是一刹那间在脑海中的记忆。这份工作给本人的感觉是: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很多非常好的建议,也对公安工作提出了很多合理的要求。而基于这些建议和要求,我们能在实践中做些什么?

 

     有的时候在处警中能做一点事情,会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用处的(比如说昨晚抓获了一名女嫌疑犯,我跟师兄到了现场,对这个偷摩托车电池的女嫌疑犯进行搜身,她是吸毒并且有乙肝和皮肤病的人,我从她裤子里面搜到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剪刀还有刀片。围观的事主和群众不少,事主对我们的工作是肯定的。搜身当时自己心里其实是害怕的,因为不可避免会碰到她的衣服、手、身体。处理完后,师兄立刻带我到附近洗手消毒。)但是有时候又感到自己的无力(像昨晚在一个辖区同时的两个处警,一个是群众报警发现通缉犯,一个是被抢金项链,我们只能先去处理一个,那肯定耽搁了另一起案件。当然,昨晚是清明节,案件比平时多很多。)或许更多更多的思考,在实践中可以积累下来。

 

  有的网友这样说: 努力学习只为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出一份力? 不是啦,赚钱最实际!

世界早就变了! 思想觉悟程度越高,那你就越穷,等着挨穷吧http://www.fsonline.com.cn/bbs/bbs/disp.asp?id=228959

但是本人却不赞同赚钱跟尽社会责任有那么大的冲突。我们巡警支队长伍支每个星期都会去祖庙路步巡,而且一定不坐电瓶车。一步巡就是两三个小时,年年月月如此。每次比较重大的突发处警都会在对讲机中突然听到他的声音,他部署工作、赶到现场。一位支队长尚能如此,你说他是为了钱?他已经是一位支队长,就算他不步巡,不参与处警,工资也不会少一分。再如带我的师兄们,接到处警任务为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车开得非常快,(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吓到坐在摩托车后坐的我),他们说,如果是入室盗窃,嫌疑人离开3分钟以内最有可能抓获。群众很多时候在看见了警察以后,才能找到安全感。我从自己的角度去想,如果自己有危难的时候,的确会很希望立刻看见警察。

     或许是本人的想法太不合时宜了,再一次望大家见谅!

     如果您能读完这篇累赘的自述,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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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0 22:16: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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