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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岂能不执行刚出台医保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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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深圳颁布的新医保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可以参加深圳的综合医疗保险。可是市社保局却不按规定执行。

刚出台的办法仅限制了“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医保,而社保局将“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养老保障的人员”也限制在内。社保局的规定,根本无法律依据!

我想请问市长,经过市人大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某一政府部门就可以任意限制吗?这是否有违法制政府的宗旨???

恳请深圳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予以高度关注,真正实现覆盖深圳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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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9-20 20:34: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也很正常了,就拿我的孩子上学不说.明明现就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屋檐下,三代同堂从没有涉极到什么房租问题可他就是要你开一个租房合同那不是明摆着要钱吗?我问他应写多少钱才合适,我没交过房租,他说我也不知反正就是不要写太低,我也不知怎么办,真是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2 10:29:52 评论人:dabizi
        由此可知政府的公信力有多么的差!一是公交降价办的和说的两个样,二是安居房到现在都差不多五月了,真的是哪么难吗?三是要成立什么高血压/糖尿病专门门诊,四就是新医保管理办法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2 10:14: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是不知道这些事情  怎么可能这样呢   和谐社会难道是这样建立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1 13:41: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的么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1 9:39: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应该确保出台的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到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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