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系统,存在许多临聘人员(俗语说的“临工”),大量同工不同酬现象
1、行政机关
2、事业单位(当然也包括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
这些临聘人员为特区建设作出了贡献。。。
宪法明文规定: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
建议:政府自身应做守法的典范,撤销歧视政策,实现同工同酬!
明知故犯,活该!!
太不合理了,我也是一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做的工作比那些在编的多得多,他们在编的很多还是大专甚至高中,中专文凭,凭什么他们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拿七八千一个月,我才2000多一点?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