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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区有2个车位收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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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住宅局买卖车库,赠送豪宅,谁给的权力?

宝安区住宅局作为宝安区主管住房建设、分配的政府单位,2002年为了个人利益既然将宝城71区创业一村1至7栋145个车位卖给了施工承包商韶关一建(私人企业无任何资质),由承包商来收取费用,由于未能收到停车费,施工承包商于2005年初将部分车库改建成私人仓库,一直用于存放摩托车和私人物品,同时,宝安区住宅局还将小区一栋一楼架空层全部赠送给施工承包商建个人豪宅。2008年4月10日张贴通告将由施工承包商来收取停车费用,也就是一个小区2个收费窗口。

宝安区住宅局胆大妄为,卖车库卖铺面卖楼房谋私利。谁给的胆子,谁给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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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6 17:26: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车位本应该属于去全体业主!

收停车费本就不合理!

卖车位更是无法无天!没有公理!

 

 人家出钱建的车位让你白用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6 17:22: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深圳有不用钱就能使用车位的小区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5 11:56: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车位本应该属于去全体业主!

收停车费本就不合理!

卖车位更是无法无天!没有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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