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几人,曾任职于东莞绿洲鞋业有限公司(位置于厚街镇赤岭工业区).任职时间长达十年、八年、六年、九年均有.2008年4月7日,我们几人因厂方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勤费而将厂方投诉到厚街劳动分局要求劳动仲载,4月15日,厂方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即日以莫须有的罪名:工作散漫、消极怠工、不听从领导安排、未能及时完成交办的任务等而将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赶出工厂,,,,,,,
现寻求法律援助,打工朋友的声援???
建议你们找绿洲的客户投诉,找报纸暴光,这样恐怕解决问题还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