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宝安西乡铁岗村租住户,在昨天我所住的一栋楼7层共21户人家有6家被橇4家财产丢失,都不程度的损失有现金,电脑,而且我们租住的房子有专人管理,小区两个门口均设有岗亭有人值班(此事房东已及时报案,当地派出所已受理并着手调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租户的损失作为房东及管理人员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呢????/
从去年5月到现在,刚好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内,我被偷了两次抢了一次,现在个人的固定财产除了银行的存款就只有一个人了,所有的数码及电器,证件无一幸存.
在深圳工作不觉得累,但民生安全让我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