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28上午10点半左右,宝安43区16巷一楼一个废品收购站煤气爆炸发生火灾,有一小孩受伤。
浓烟滚滚:
消防在烟冒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到:
爆炸过后,消防人员在扑救:
里面有门是锁着的,还要拿消防斧等工具砸开:
每层楼之间很窄,消防车根本进不了:
通道垃圾乱堆:
通道车辆到处乱停:
消防车进不了,来得再多也没用:
43区做废品回收的非常多,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在南山“2·27”大火发生后,根本都没有人来查。
无奈
废品站害人不浅,强烈希望有关部门加以查处.
其实,就在41区以及其他城中村的地方,都存在这样的情形.难道在宝安也非得发生了南山那样的事故之后,相关部门才采取措施吗?
真的很难理解,作为专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的部门---安监局,难道就没有一个人重视这个情形吗?难道非得发生伤亡事故之后才想起采取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