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深圳劳动局花300万请侓师为工会员工维权,可惜我不是工会会员,但是我的案子绝对具有代表性。
在上个星期,我任职一年的公司老板同我说‘真的是不好意思啊,现在公司生意不好,所以你明天开始不用上班了’我同他说没有缘由开除我要付一个月补偿的,老板说没有补偿,你想怎么的就怎么的,前天我到罗湖劳动局区投诉,那帮官老爷说要出示资方解雇证明,我同他们解释资方不会出的,劳动局回复说他们也没有办法,本人提供公司任职时的名片及考勤记录都没有被接纳,就是要我提交解雇证明(有一点需说明一下,该公司没有注册,没有买社保,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将这些情况都反映给劳动局,劳动局说那些不关他们事,并叫我社保方面找社保局,签合同方面找相关的工商部门)
这就是深圳??我的邮箱是gyjsz2003@yahoo.com.cn,QQ228892575 希望懂劳动法的朋友能同我联系,哪怕追来的工资全给他也无所谓,就是为了出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