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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控诉中国人寿陕西勉县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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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张彩琴,女,族,生于1963年9月16日,陕西勉县小砭河乡联欢村一组,农民。

2003年10月14日,投诉人丈夫刘成贵与中国人寿勉县支公司签定了《康宁终身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99版]》保险合同各一份。2008年元月份,刘成贵在家因病死亡。依据《保险合同》人寿公司依法应予赔偿。然而,投诉人张彩琴曾数十次找勉县支公司胡文宁经理,要求予以赔偿都被推委塘塞。甚至对张彩琴殴打漫骂。

张彩琴在不断寻找下,支公司胡经理答应及时上报分公司,并承诺在2008年3月份前给予全部赔付。[承诺时间为一个月]。2008年3月

26日,张彩琴再次去支公司询问时,胡经理一边打游戏机一边高歌“再活五百年”,用歌声刺激死了男人的张彩琴。在询问理赔科彭玉丽中遭到彭玉丽的漫骂,并威胁“在来找我将你腿卸断”。争执中,胡经理诬蔑张彩琴在其公司闹事,恐吓张彩琴,并先向110报警。当110民警来后,听了事情真相后,责令胡等人就张彩琴要求给予妥善处理。当110民警走后,胡文宁经理脑羞成怒,恶狠狠的在张彩琴右边扇了两巴掌,致使张彩琴耳环当常打掉失落,被打后脖子僵硬活动局部受限。张彩琴被打后向110报警,110民警来后,由于支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跑了,民警即让张彩琴先行治伤,下午在来调查。

数月来,张彩琴为了维权,相继找了相关单位投诉。为了理赔投诉人张彩琴耗费人力,财力,实难估算,造成经济损失数千元,身心受到严重损害。

综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汉中分公司勉县支公司之行为,严重侵害了客户张财琴利益,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形象。给客户张彩琴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损失。其恶劣行径必须得到严惩。保险公司无理拒赔,胡作非为。请各位将以上所诉,转到各大报社,各新闻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以披露事情真相。让社会还张彩琴一个公道。

以上所诉属实,本人张彩琴愿对以上所诉承担一切责任。联系电话13474307731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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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6-1 8:22: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上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6-1 8:21: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9 23:32: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类似的案例也有,保险公司总是以骗保堂塞。应调查。总之,投保人的掏了钱的,既然能让人参保,说明保险公司是认可了的,就应理陪。媒体的朋友对受害人予以大力支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9 23:32: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类似的案例也有,保险公司总是以骗保堂塞。应调查。总之,投保人的掏了钱的,既然能让人参保,说明保险公司是认可了的,就应理陪。媒体的朋友对受害人予以大力支持。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7 13:52: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4 23:06: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侠客没有?

    没有天理,我们还能靠谁啊!

    好怀念江湖岁月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2 12:54: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保险公司是垃圾,大家都敢快退保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2 12:51: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号召全国的网友以及热心的人都来帮帮张彩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0 11:48: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会有人管的,中国特色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9 18:07: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内地黑暗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9 18:01: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还公道于人!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9 17:32: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请陕西的网友们都来帮当事人张彩琴!还公道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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