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氏食品集团公司阳春分公司为发展阳春经济,增加当地农民收入,促进阳春经济的发展,通过公司加农户的形式,于2007年10月起在阳春市合水镇潭震管区石灰墩村5户代养生猪2000多头。今年3月,潭震村委会支部书记赖学华、石灰墩村村长赖大宁以修路为名,对我们5户代养农历进行敲诈勒索,每户勒索陆仟元(6000元),并规定在2008年4月底前交清,否则,每三天翻一翻(即每三天加倍勒索),赖学华、赖大宁还煽动部份村民聚众闹事,怂恿、组织部份村民挖路、封路、剪断电线,已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由于饲料无法及时运达,2000多头猪(价值400多万元)的生命危在旦夕。我们曾就此事多次向当地镇府和多个有关部门投诉,都相互推诿,包庇纵容,没有解决。尤其是公安部门,多次报警均以没有打架为由而不理不采。试问,煽动村民闹事,挖路、封路、剪电线,进行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猪生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并且严重影响我市投资环境,公安部门不理,哪该由谁来管?赖学华、赖大宁的卑劣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弄律,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恳请各大媒体节目组督促有关部门对其依法严惩,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