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我家住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
今天上午,当我骑着摩托车准备上班时,看见了数名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民警察"正在执行他们的公务-对一些车辆进行检查.
当他们示意我过去检查时,我很配合的停下了车,并把行车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给他们检查. 我们守法公民理应配合我们人民公仆的工作.
由于我一直很守法,年审,养路费,保险证等等所有的该交的我都按时缴交,我是一直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问题的.正当我以为我可以离开继续上班,编号为(2109**)和(2110**)这两位(人民警察?)却告知我,我的车年审已过期,说根据最新的法令,年审是2008年3月份到期.并准备将我的车给扣回交警大队.根据的处罚条例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我觉得十分疑惑,这是我一开始的感觉.因为从我2003年5月开始第一次年审,直到现在我都是每年5月份年审,一直没有听说过出台了什么新的法令法规表明审查已经提前,并对我进行告知. 我个人认为,年审通过的含义是,在我的车辆<通过>年审后,表明我的车辆一切运作正常,并有资格再行驶一年!!!! .
而如今这两位(人民警察?)却告知我,我的年审已经失效,并要对我进行处罚? 那我所谓的年审,不是已经失去了含义,变成了"十个月一审?" 而且相关法令出台之前,必须要提前告知于众吧?为什么在我上一年进行年审前,没有告知我将要出台相关法令,而现在才告知我,难道不是为时已晚?而且还要对我进行处罚?
我不服!是的,我不服.
最让我感到愤怒,在我检查的同时,旁边有一辆没有牌照的大马力摩托同时在接受检查,而我亲耳听见,那位车主说了一声"我的哥哥xxx也是市交警支队的.."..而他是大声地告知于众,因此我能很清楚地听到这句话. 结果不言而喻,他甚至连罚款也没有交,便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而我在多次抗议后,他们将扣车的处罚改为罚款100元人民币.我并不是觉得罚我100元钱让我有多愤怒,我只是感觉,我慢慢地对,曾经那么伟大的"人民警察"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