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宝安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沙井采集部的一名组长,属于宇麒达实业公司的员工。不久我们的实际管理人员换成了洁原物业公司,08年4月30日,宝安区城管局下来检查,我组员工罗小红迟到,按照公司规定给他旷工处理,但是公司项目主任古泽军却给出旷工加辞退的处理,我做为组长觉得不合理,就和古泽军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双方态度都很强硬,就吵了一下。因此古泽军就以罗小红迟到给与旷工加清退的处理,给我以不服从处罚且管理不力的理由出以清退的出理,我当时就要求公司给与辞退补偿和自07年6月21日到08年5月6日未按合同给我购买社会保险的补偿,并按深圳市政府的规定补偿我自07年7月至9月的高温补偿和城管规定由公司发放自行车变成由自己购买自行车公司每年补发200元修车费的补偿,但公司给我们的答复说一分钱也没有,要告可以,那是你和宇麒达公司的事,与洁原公司没任何关系,我们到劳动局去问,他们给我们解释也是要我们去告宇麒达,可据我们所知,宇麒达在龙岗,与沙井隔很远,我们去都没有去过,更不知要找那个劳动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一千多快又要自己解决吃饭,又有多少时间与精力和财力来来回回的跑。不去我们采集部共140多人的权益又何时得到保障,我和罗小红又何时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对我们来说真的艰难啊。在此我想请各位网友给我们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