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各界积极向四川地震灾区捐助款物奉献爱心的活动本身属于群众自发表现爱心的行为自愿行为,然而却一度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一)“形象工程”思想作祟。部分单位领导将捐款活动看作是本单位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好大喜功、好高骛远,部分地区一度出现“虚假捐款”、“作秀重拍”的不良事件。(二)盲目攀比捐款数字。一是部分单位和舆论开始习惯以捐款多少来衡量部门成绩好坏、爱心的多寡。二是部分单位和个人盲目攀比式捐款成风,如:A捐了100万,B一定要捐200万,否则,就会被谴责为没有爱心、没有公德。(三)渠道重叠重复捐赠。目前,捐款活动遍布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个人的捐款行为被多次、多渠道的重叠。例如:某个家庭夫妻双方在单位已经捐款;在社区又得再捐一次;送孩子上学,孩子还得表达爱心;在网络上、马路上、银行里、超市前甚至天桥下又出现多个捐款箱子,让本来热情、主动的捐款最后沦落为“绕道而行”。(四)硬性摊派层出不穷。部分单位硬性摊派捐款,规定级别限定金额,甚至直接从员工工资里扣除;部分企业强行摊派,将捐款压力转嫁到供应商或者经销商身上,强行规定金额并直接从货款里扣,否则不给结算货款;部分私营企业、基层组织、小学甚至幼儿园也在进行硬性摊派式捐款,以致于好好的爱心捐赠一度怨声载道。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如下:一是加强舆论,正确引导。营造正确的媒体舆论导向,杜绝数字化、片面化的宣传报道,重点关注捐赠本身,次要关注捐款数额。二是放下面子,实事求是。切实做好本单位、本职工作,及时、如实上缴捐赠财物,不盲目攀比,不拿捐款做政绩。三是力所能及,量体裁衣。捐款不是比富,帮助更要力所能及,单位和个人都应根据自身能力为灾区人民提供切实有用的帮助。四是爱心捐赠,杜绝摊派。捐助活动应该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不应成为一种负担,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杜绝硬性摊派。五是专人专管,严格规范。由专门部门统一设立募捐点专人管理并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公开,取消无权设置或不规范、重复设置的募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