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要反映的问题是社会很普遍的:工资!!!!
这是一封写自心灵深处的信。因为没有人肯为我们维权,所以我们必须在网络上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有人重视和关注,我们这群城市中的弱体!!! 以前,我就自己反映的问题,向媒体:{广州日报8191991},{记者站83822964},{东南商报87388888},{区法院86827170}{广州市劳动局12333}还有向区劳动监察中队以书信和电话的形式给他们反映问题。不知道是我们说的是小事情;还是因为我们是城市中的弱体!!!所以,一直没有人给我们一个答复,更没有人关注我们!!!!!
如果,一个员工已正常的程序,向所在的公司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在公司领导同意该员工辞职的情况下,从即日起一个月后辞职人员就可以离开公司了。但是,在这里我要重点说明的是,在离职人员离开公司的时候贵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必须要离职人员,离开公司一个月后方能拿到自己的全部工资。{注:贵公司在没有经过任何部门 的同意,没有任何的理由,就私自压离职员工的工资}
请问:贵公司这样做违法吗???为什么我们反映没有人过问?????? 我是为了全公司1500名员工的利益!!!希望能有人帮我们,谢谢!!! 谢谢,忠心的谢谢你们了!!!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大道旁喻丝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