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大面积种植按树人工林发展的问题
尊敬的各新闻媒体记者:
我们是饶平县钱东镇径新仙富饶村民。近几年来,饶平县各级加快山林开发步伐,特别是大面积推广发展速生林,据统计,目前全县速生林面积达到20 万亩左右。适度加快山林开发,发展农村经济,这是应该肯定和提倡的。但山林开发中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太严重了, 目前全县山林开发呈现管理无序、开发无度的状况。一些地方在没有得到当地群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低价出租,强行开发,完全违背了群众的意愿;一些地方为了发展速生林,盲目砍掉其它果林,随意乱砍乱伐,导致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群众对这方面的问题意见较大,反映较为强烈,
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径新仙富饶村现有几百人口的小村庄,任凭钟俊忠一人只手遮天,欺下瞒上,目无上级政府,心无仙富饶群众的村小组长,于2006年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 在不经过规划、土地、林业等部门审批的情况下, 非法私自将村集体的山林、果园、鱼塘等以低价出租、倒卖给外村人开发,从中牟利.老百姓唯一靠谋生的良田被卖, 众村民失地生活艰难, 村干部私卖农民良田违国法没人管!!
仙富饶村所有山林共约2600多亩,另有果园及基本农田共约500多亩,从北到南大概有三公里长的山界,北从饶平县钱东镇径新仙坡村起,南到澄海盐鸿镇,东从饶平县钱东镇仙洲乡、灰寨村起,西到饶平县钱东镇径南村。于2006年下半年,村里的山地正式卖给饶平县钱东镇紫云村的老板,签订30年合同, 每亩林地每年的租金仅八元,山林的总面积约2100多亩,在卖这些山林及村民良田之前从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过,也没告知村民,三位村干部私自决定买卖事宜并签订合同,具体卖多少钱都没向村民公布, 村民至今却未得到任何补偿,卖地的钱也不知道他们三人花到哪里去了。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将村集体山林对外出租,其行为是违法的,其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有关公司签订的出租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可是钟俊忠还未知醒悟,目前将全村仅剩的约500亩山林再卖给外村人开发。实现把全村的山地全部卖光的目标。
钟俊忠把村集体的山地卖了,为何还把村民在十五年前辛勤开荒的山园、果树园也敢卖,地上种的青柑、杨梅、李子、青梅、荔枝、龙眼等杂果现在却被砍光、放火烧毁,村民们辛苦劳作得来的,已经生长很多年,枝繁叶茂,年年硕果累累的长年生作物被糟蹋,村民欲哭无泪,多次向钟俊忠反映补偿问题,钟俊忠至今的答复就是不用赔偿,你们去哪里告都不怕。径新仙富饶村的财富,集中在三位村干部的口袋里,他们想卖地就卖地,想砍村民的果树就砍掉,想扣村民的赔偿金就扣。
从历史以来,本村在钱东镇径新万竹坑村的田野上有一片面积约50多亩的水田,属国家农田保护区,于2003年全被钟俊忠卖给外村私人开发。当时,我村民得知要卖给外村私人开发的时候,多位村民曾向钟俊忠表示有意向承包此水田,要求他向全村公开投标,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将这些水田以每亩七十元租金卖给外村私人开发,村民们都知道,这些良田不但受法律保护,而且关系到自己和子孙后代的生存。
伯公后(本村一地名)是我村民钟俊彬等人的人口田,面积约2亩。于2005年却被大卖风水墓地,每穴墓地约占几分地,共有三穴,买家都是澄海盐鸿镇人,他们都以几万元一穴购买,村干部入帐的数目其中一穴是一千五百元,剩余的两穴是二千元一穴。目前饶平正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但做为村小组长钟俊忠知法犯法。时至今日未能改变良田成墓地的现状。目前都有现场为证。
埠兰园(本村一地名),于2007年11月因国家建设厦深铁路潮州段工程建设征地,约50亩水田被征用,每亩田补偿6000元,由于我村民钟坤镇、钟亚畏、钟汉金等人的几亩田在征地之前与村集体解除合约,村干部将上级下拨的征地补偿资金借机谋私,中饱私囊。
潮州市的土地使用权主要分为自留山和集体山。村民原本每一个人口都分配有一分地的自留山,可是自钟俊忠上任后,他私自改变村民的人口田、自留山等用地性质,首先就是没收村民的自留山,然后超标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有的林木已经生长很多年,枝繁叶茂,而有的树木则还属幼树,胸径并不很粗壮,于2005年将全村面积约2000多亩林地砍伐树木,这些树木被砍伐后,很快被人买走并运送出村,这几千万担柴究竟卖多少钱?都没向村民公开。许多村民看了以前这里的山,树木密密麻麻,一棵接一棵的,现在却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心里很痛苦。村民都说以前人家砍柴抓到了也罚款。现在却把山全面砍掉,是破坏山林。
我国法律规定,村集体采伐村集体所有林木时,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需经该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提交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材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及更新措施等内容的采伐申请文件和所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林地使用权证书等,向饶平县林业局提出申请。饶平县林业局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后,在市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内,对符合核准条件的,给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可是钟俊忠都没向村民代表开会讨论砍伐树木事宜。由于超标砍伐树木造成山体原始结构的破坏,加上仙富饶村庄都依山坡削坡建房,2006年受台风“珍珠”袭击,在暴风雨的冲蚀下,导致突发山体滑坡、崩塌,险情较严峻,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危害极大。仙富饶村遭受到历史以来的灾害后,村干部不单没有帮助村民恢复生产的精神,让村民迅速行动起来,搞好灾后恢复生产。反而在一个月后村收田租的同时加收村民的田租利息。2006年我村受台风“珍珠”及“碧利斯”的严重影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救灾物品也不知去向。
面对这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村民们却普遍敢怒而不敢言,惟恐遭到钟俊忠及村霸的打击报复。村干部的当务之急本应是为当地村民寻找脱贫致富的路子,但是他们的思路却走了样,将"致富"的目光盯在了村民的良田上。村官们靠卖光了我们的土地发财,这等于把我们农民往死路上逼呀!土地是我们农民的生存之本,我们农民祖祖辈辈依赖土地而生存,农民没有土地就意味着生活发生危机,目前,仙富饶村民90%因失去土地而无法找到谋生之路, 35—40岁以上的农民年龄偏大,一无资金,二无文化更难有就业的机会。现在大部分的村民失去了所有的土地,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处奔波,被迫流落它乡打工为生,村里就剩老的老人小的小孩,整个村庄显得那么的凄凉。村里的和谐安宁已不复存在,接踵而来的是村民的怨声载道,同仇敌忾。
请问谁有权利去卖农民的良田?谁有这权利? 我想了解一下这土地到底是农民的还是村干部的?如果是农民的,农民应该怎么办?
钟俊忠在村公众场合中说了一句霸道的话,他说:“上级政府我都不怕,难道还怕你们这些村民吗?”这些人是村干部还是“土匪”?难道有点权力就可以这样胡作非为?为什么我们多次合理诉求总是被推辞、欺骗甚至被恐吓威胁。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创建“和谐社会”?这就是“三农”政策带给农民群众的利益?难道,农民就没有任何权利?甚至连人身自由都要受到限制?法律带来的,就是这样的“公平”?
敬请全国各新闻媒体报道此事!
拜谢
饶平县钱东镇径新仙富饶村村民
2008-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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