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湖南,2007年在知情的情况下承租了广州大道北怡新路14号(地铁梅花园站施工处)的一家商铺,面积480平方米,开设了一家餐厅,投资了70余万元全新装修,合同期十年.但07年7月,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地铁公司在档口施工,围墙封了通道,隔离停车场,连入口都难找到,出口成了死胡同,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生意日落千丈,门庭冷落,连日亏损,无奈于08年3月关了门,地铁施工遥遥无期,没一分钱收益,反而要付巨额租金,多次找房东商量未果,我实在承受不起.在走投无路之际,我想到了政府,现在我有几个问题:1,施工何时结束,2,我可以申请补偿吗?若没的的依据是什么?3,房东可以以我违约为由要我搬走吗?
我全部身家都投在这家餐厅,我一心想辛苦创业,相信勤劳致富的道理,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心急如焚,恳求能得到政府的帮助和关怀,我将感激不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