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代表: 您好!
我叫郑安新,是布吉南湾街道欧商全裕制造厂的一名开发工程师,在职已经7年了。今年由于新劳动法的实施,厂方要求我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本来是我们这些劳动者梦寂以求的事情,但到了全裕公司,就变得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不但添加的多条不合理的条款,还降低了我们的福利和待遇,并且采取威胁、利诱、欺骗的手段来迫使劳动者与其单方面的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单方面的,因为一直到现在,所有已签合同的劳动者都还没有收到厂方签回的劳动合同),而我与另外的十几位同仁因为合同的条款不合理,都希望能与厂方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来签订这份劳动合同(这也是新劳动法的精神)。
4月21日厂方辞退了除我和陈昌鹏以外的其余十几名同仁,并给予了他们部分的经济补偿。4月25日,公司以我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将我辞退(既没有按劳动法的要求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也没有补贴一个月的工资,更没有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当日下午,我向南湾劳动站投诉,要示调解。双方于4月30日上午10点,经南湾劳动站调解后,厂方同意取消劳动合同上不合理的条款,然后我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没有签回,因为全裕所有的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厂方都没有签回给劳动者),并于当日下午在公司正常上班,5月4日,厂方又变卦了,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又不准我上班了,同时也不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我于5月5日申请了劳动仲裁。6月17日开庭,在庭上,厂方的代理律师不但不了解事情的经过,还提供了一些虚假的依据(我当时就厂方代理律师的不实言论和虚假依据提出反驳,并要求仲裁庭取消其代理资格),更为可笑的是,南岭工会竟然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在这些虚假的依据上盖章。而劳动仲裁的结果,一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拿到。这也许正是这些无良企业敢这么蔑视劳动法的原因吧(厂方扬言:要与我一直耗下去。厂方这么做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迫使他另外一个厂“土洋全裕”的员工不能反抗他这种违法的行为)。
他们知道,劳动仲裁要拖多长时间(七十多天了,还没有结果),如果再上诉到法院,就要拖更长的时间了。象我这么一个从外地来深圳的打工者,是不可能耗得起的。因为我现在就连普通的生活都快维持不了了。难道劳动维权就真的这么难吗?我真诚地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些无良企业,别让他们给深圳这么一个新生的国际大都市的良好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