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一公司以影响工作为由,不准同部门员工谈恋爱,这一规定却阻止不了男女员工互生好感。公司的职员陈先生和女朋友黄小姐就是同一部门的,两人互生情愫,为避公司规定,只好展开“地下活动”,但平日两人交往中一些细节难免被同事们看出破绽,恋情还是公开了。对于公司的规定,陈先生有点无奈:“如果有一天公司要按规定‘干涉’他和女友的关系,那他一定会选择离开,最多让她继续在公司上班。”他的女朋友黄小姐则表示,公司不希望员工因个人感情生活而影响工作,他们理解;但他们平时把生活和工作分得很清楚,根本不会影响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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