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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态]工作中饿死遗书一封 40万以上赔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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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本人于8月27至电12345投诉,于8月29日上午到观澜劳动局投诉。

12345给予的答复是将严格按法律程序帮我解决:多次至电观澜劳动局0755-28027283问进展情况,多次给予的回复是,你老板过两天就给你,于10月10号再次至电0755-28027283时,工作人员给予回复是:你老板不给你工资我也没办法,我们只能协调,我们又没钱给你发工资是不,你去仲裁告他罗,至电宝安区0755-27664982也说没办法,人家不给只有去仲裁他,就一欠薪问题,老板不给到处就没办法,就用了40来天,现在仲裁暂不知要多少天。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拿到工资。但是手上现在也只有100多元了,能过多久就多久,现只能写工作饿死遗书一封;

一:假如本人在工作中被饿死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赔赏本家人40万以上饿死赔赏金。

理由:本人是由于公司没发工资被饿死的,向各个部门的投诉没及时解决造成的。(再加上本人上有父母,下有妻小,这个数不算多。)至于有关部门有没有失责,哪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事。

二:本人将依法仲裁,仲裁所得全部归还我家人。

三:以上两点希望深圳市人民政府无条件准允许,不要为难我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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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8 18:12: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你以为你算老几。。。。在这里歧视农民工。。。。不好采的话有一天你什么都不是。。。做人真实一点。。。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农民工命就该如此,谁叫你们是农民工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3 22:33: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是打工者的堂,这是不是真的呀,肯定又是炒作吧,请记者去暗访一下,是真的就让X官位置动一动,是假的就将此垃圾轰出深圳还原真实深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3 22:25: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40万以上饿死赔赏金,大家都去饿死了,哈哈,给你个1K-2K就可以了。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8-10-13 22:21:1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农民工命就该如此,谁叫你们是农民工呢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3 12:52: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手中拿着饿死遗书往深南大道中间一倒,明天就保证拿到工资!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3 12:44:37 评论人:sanshui188

  今天上午到劳动局,劳动局打电话给老板的回复是,你老板说还要过两天给你工资,就一个工资40来天还要过两天,劳动仲裁说,:要到宝安工商局打注册信息资料,而且说现在仲裁要到12份以后再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吧,打12333咨询,说要仲裁才有法律效律。看到了吧,只有死路一条,就是工资而已,还说什么补赏,更是骗人的,希望打工的朋友引以为戒。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是给老外看的,是个形式,我跟劳动局要回我投诉的资料,以及处理意见,也不给,找了劳动局主任,劳动局说以为我是谁,说给就给呀。现明白着死路一条。希望哪天我饿死深圳后(我是打工被活活饿死的,如果我是找不到工作,不工作被饿死的话哪是活该,但现在是上班几个月没发工资,还要自己掏生活费)希望众多网友支持我哪三点要求。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3 11:55: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报料第一现场吧。。上了电视,政府部门才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3 11:25:1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法不依,这是深圳政府最大的特色。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2 23:37: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带把刀去,说不定有用。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2 21:33: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打个工还收不到钱,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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