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本人于8月27至电12345投诉,于8月29日上午到观澜劳动局投诉。
12345给予的答复是将严格按法律程序帮我解决:多次至电观澜劳动局0755-28027283问进展情况,多次给予的回复是,你老板过两天就给你,于10月10号再次至电0755-28027283时,工作人员给予回复是:你老板不给你工资我也没办法,我们只能协调,我们又没钱给你发工资是不,你去仲裁告他罗,至电宝安区0755-27664982也说没办法,人家不给只有去仲裁他,就一欠薪问题,老板不给到处就没办法,就用了40来天,现在仲裁暂不知要多少天。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拿到工资。但是手上现在也只有100多元了,能过多久就多久,现只能写工作饿死遗书一封;
一:假如本人在工作中被饿死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赔赏本家人40万以上饿死赔赏金。
理由:本人是由于公司没发工资被饿死的,向各个部门的投诉没及时解决造成的。(再加上本人上有父母,下有妻小,这个数不算多。)至于有关部门有没有失责,哪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事。
二:本人将依法仲裁,仲裁所得全部归还我家人。
三:以上两点希望深圳市人民政府无条件准允许,不要为难我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