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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搬迁时代玫瑰园公交车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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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搬迁时代玫瑰园公交车总站的意见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们时代玫瑰园业主的关心,抽空倾听我们关于搬迁时代玫瑰园公交车总站的请求和意见。

 

一、背景介绍

       时代玫瑰园小区位于白云区黄边北路。小区内设有3822358公交线路总站。 但是小区内设立公交车总站除了给居民带来便利外,更多的是给业主,特别是靠近公交总站的业主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2006年下半年,业主代表就跟广州市交委和公交公司就此问题谈过,但之后除了见到有温馨提示(事实上没起到任何作用,且理论上也起不了作用)外,没有任何的反馈意见和处理结果。在过去的三年里,特别是二期E3-E7的业主饱受公交车总站带来的噪音和空气污染之苦。

 

二、问题分析

公交车总站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噪音污染

公交车总站距离二期E3-E7住房不足20,加上公交车经常逆行,公交车与住房的最近距离不足10。每天清晨530至晚上1200公交车启动发动机的声音、行驶过程中的声音、喇叭和提示声音等成了巨大的噪音污染源,严重影响了周围环境,侵犯了居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休息权。

公交车总站不仅制造了严重噪音,而且成为诸多噪音的源头。主要体现在:

1)由于停车空间狭小,公交车往往和私家车拥堵在一起。多辆车同时鸣喇叭,倒车等制造的噪音经常在100分贝以上。

2)公交车在行使过程中,往往离其他车距离很近。很多车发出警报声。有时甚至十几辆车同时发出警报,汇聚成难以忍受的噪音。

3)公交车总站招来了很多搭客摩托车。摩托车不分昼夜的运营,给原本就受噪音严重污染的小区环境雪上加霜。

4)特别是早上6:00-9:00,下午5:00-8:00为上下班高峰期,每分钟的车流量异常大。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当大家辛苦工作了一天回到家中时,原本应该清静的家却是被轰炸机般噪音环绕的污染区。

资料显示,当声音在40分贝到60分贝的时候,人体如果长时间在这个环境里,神经系统就会受到影响。这时候噪声平均每提高3分贝,噪声能量就会增强一倍;当声音达到65分贝到80分贝,人的心血管受伤害的程度要比生活在噪声在50分贝的环境中的人高出20%以上。当噪声超过80分贝时,会对人的听力造成很大伤害。当噪声超过100分贝,就属于人们难以忍受的噪声。低频噪音的危害也是让人惊骇,可造成人体功能性损害,还可能引起器质性损害和精神损害;可直达人的耳鼓,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长期受低频噪音袭扰可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记忆力减退,综合判断能力下降等; 可穿透人体腹壁和子宫壁,影响胎儿器官发育,甚至造成胎儿畸形。

据有关业主的检测,公交车总站制造的噪音在70-100分贝之间,有时甚至超过100分贝。而就在这如此严重的环境污染中,业主在投诉无门或无果的情况下,已经忍受了三年。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规划,业主忍受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相关政府部门只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呢?

 

(二)   空气污染

据初步估计,一天公交车总站出站和到站的车次数百次。加上本来停车场地有限,公交车往往排长队,因此一辆车开走后,排在后面的车需全部往前移位。因此一天公交车启动发动机的次数要上千次。如此频繁的公交车流动,其造成的尾气给周围空气带来了严重危害,影响了整个小区的空气质量和居民的健康。

据研究表明:一辆公交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70-80辆摩托车的排放量;在汽车怠速情况下,一氧化碳排放量比行车状态下要高出100倍。由于公交车总站设在小区内,而且公交车需穿过小区停靠总站,加之地方狭小,车辆较多,公交车经常需要等候、倒车进站,所以怠速频率很高。因此公交车总站带来的空气污染极其严重。

 

(三)安全隐患

小区住户较多,而且内部设有幼儿园和小学。公交车从小区内穿过,给行走的小朋友的安全埋下隐患。同时由于小区地处郊区,摩托车仍可运行。众多摩托车车主趁公交车总站的便利,在附近搭客。摩托车的频繁出现,不仅加剧了噪音污染、空气污染,还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隐患。小区附近出现的摩托车抢劫已不是一次两次。

 

三、特别注意

(一)是否应由业主投票表决?

       公交车总站并非业主的共有财产或小区内的公有设施,业主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所以公交车总站是否应搬迁,不应由业主讨论决定。如果业主有决定权,那么当初设站时也应得到业主的多数同意。显然,这样的说法没有依据。公交车总站的具体位置在二期的北面,公交车途径三期与二期之间的通道,其直接影响的是二期E3-E7业主和三期靠近二期的业主。因此其他业主对公交车总站是否应搬迁持漠不关心或不赞成的态度,也实属正常。但是,公交车总站已直接影响了几百户业主的生命健康权和休息权,这是事实。侵权行为实际存在,相关部门就有责任和义务切实解决问题。

 

(二)提供便利还是影响健康休息?

       有些部门在接到投诉后称:公交车总站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业主提供便利。不得不说这样的回答是敷衍、不负责任、不讲法律的表现。便利与健康权和休息权都是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当两者发生矛盾时,用一方完全否认另一方是毫无根据的。处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两者的平衡点。

       事实上,公交车总站的设立最大限度地方便了二期E3-E7的业主,但最受噪音之苦、强烈要求搬迁车站的人也是二期E3-E7的业主。所以不禁要问:公交车总站到底给业主带来了多少好处?在现实中,车子绕道而行,花高成本建地下地铁,设立建筑工地施工时间限制等等行为无不都是要牺牲一定的便利换取更加重要的生命健康权和休息权。

       除了二期E3-E7的业主外,其他业主行走50-200即可到黄边北路搭乘公交车,丝毫不会有出行的任何不便。

 

(三)   公交车总站是噪音的唯一来源?

对二期E3-E7的几百户业主来说,公交车总站就是噪音的唯一来源。虽然二期北面也有其他车子行驶,但是绝大部分车都是小汽车,不会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而公交车总站,加上由其吸引而来的摩托车,制造了起码90%的噪音。既然噪音来源并非具有多样性,公交车总站带来的噪音污染,公交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交委也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

 

(四)那靠马路边的居民怎么办?

       在反映意见过程中,也有人这样反驳我们:“你们就只有公交总站的问题;那在马路边的居民面临的噪音污染不是更严重吗?”这样的回答起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此回答隐含的逻辑是:别人受苦,你也得受苦。显然这是不负责任、搪塞百姓的回答。“为人民服务”指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摆出一切可能的条件拒绝为人民服务。如确属市政规划,无法更改或更改成本极高,那么居民也要体谅政府的难处;但是本小区的公交车总站并非不可更改或更改成本极高的市政规划。如果有条件可为居民创造安宁幸福生活,却不利用条件,不抓住机会,那么百姓对政府的信任从何谈起?第二、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一直强调这是临时公交站点,业主入住后即要搬迁,因此开发商按照环境的优越程度对E3-E7住房的定价偏高。 而且从未有任何政府公告,说明此地规划为公交车总站。当时业主出高价买该地段的住房,图的也正是一个安静的环境。如今,本以为安宁的环境成了噪音环绕、空气污浊、隐患重重的公交车总站。这岂能让业主过安宁、幸福的生活?

 

(五)公交车总站的设立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噪音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若长期噪声超标的环境严重干扰和影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噪音污染受害人仍有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六)   公交车总站应搬到哪里?

公交车总站应搬到哪里?这个问题其实不用业主来回答。交委、公交公司应按照具体情况来选址。但业主不得不说的是,就在离时代玫瑰园二期西面200处,有三汽公司的274路公交车总站。该总站空间较大,起码还可容下一路车的停车空间。除此之外,黄边北路通往嘉禾的方向仍有大片空地,且周围没有居民楼。相信只要政府部门和公交公司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定能找到合适的公交站场。

 

四、业主希望

       我们全体受到环境污染的业主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和公交公司,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快解决公交车总站搬迁问题,尽早还业主健康生活!

                                                                                          

时代玫瑰园业主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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