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5月,我无过被三个被执行人(离异丈夫的大姐、姐夫、外甥)殴打致残,我被打当晚最少有一百人在场目睹这一事件发生,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云法28号)为证,法院判决三个被执行赔偿我五万八千多元。
三个被执行人自以为人多势众,更知我又是一个无偶的村妇怎奈他何。故此,打伤我后不但不给我钱治病,反而恶语伤人、侮辱我......
幸好,法律帮助了我也救了我(该案是04年2月11日开庭,是妇联第一宗与法援联合办理的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可在白云区司法局网站查到.前后通过白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代理律师、白云区法院的判决,使我的权利依法得到了救治和维护。
然而“赢”官司,“输”执行,在这四年多以来,就先后四五次向白云区法院执行局递交“加大力度执行申请书”,上访相关领导几次,三个被执行人还是采用以前惯用的手段-----恶意拖欠,再加上相关村委负责人的包庇,量法院也不能把他们怎样 ,至使法院曾出现终止执行的情况。
我的生活处境十分困难,因为自2003年5月被打伤以来到现在将近五年,三个被执行人没有支付赔偿款(前几个月从法院拿到一千多元,但现在不能再拿了)。我本身被三个执行人打伤致残,但我还要拖着病痛的身子四处谋生,两个的衣食、读书生计还要我一个人来维持,我自己的伤病也日异加重,还要继续治疗,否则也将会有瘫痪卧床的危险,所以我很需要钱来维持生计和治病。
被执行人实际上有财产可以偿还,银行的存款虽已被三人转移,他们村每年都有股份分红。资料就在08年1月16日我递交给白云区人民法院的“恢复执行书”上就可见,三个被执行人07年公布股份分红款为五千多元(此证明白云法院执行局周法官、杨法官手头上证据)。
另被执行人有两处房屋,是从白云区国土资源局复印出来的,已于08年5月16日递交给白云区执行局,可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将其房屋查封,直接拍卖,偿还我的申请款项,可是到如今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答复。
渴望得到张广宁市长的救助!
联系人(曹女士):13662525792
36035422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