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跃新永远保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纪国法公开报警、举报和控告书,永远要求把此举报和控告书转送给中共中央集体领导,永远保持依法公开举报和控告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集团违法犯罪》 1。 在2002年2月9日星期六上午,韩立超和他的锦州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雇佣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的人(2002年,院长是李学民,凌行非执字第53号。写的名字是柴跃新的名字)等,滥用职权,以违法占有和牟取个人房地产私利为目的,聚众违犯法律持有使用20支枪弹药和携带抢劫工具,大约有30人参加,姑意违犯法律强行砸毁锦州市文化局离休干部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