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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播室:"大牌"律师团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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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深圳市两会召开在即,奥一网与南方都市报、广东电台南粤之声合作打造的第一直播室也将于今日(14)正式启动与市民进行交流。

今日起至周五,每天14时到15时,直播室将安排本报两名记者接听读者热线电话,为即将拉开帷幕的市两会搜集民情民意。读者可就自己的身边事、关心事,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755)83325449,83322205或登录奥一网(www.oeeee.com)与本报记者交流、报料。

深圳两会召开期间(3月19日-25日),“第一直播室”还将请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官员,倾听民意。市两会结束后,第一直播室仍将定期邀请重要新闻人物做客,敬请长期关注。

 

今日嘉宾:

高树(市政协委员、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霍庭(市政协委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时间:今日下午1:00——2:00

电话:83325449   833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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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2 18:30: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公交车票价确实太贵,对打工一族的人来说真是难言之语,哑吧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0 13:26: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南粤之声的第一直播室是在广播里什么时间播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0 13:24: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1月20日看凤凰卫视《新闻今日谈》何亮亮谈论国企改革

想反馈:国企全民所有,作为“全民” 的一 员,我是否有国有份额,国有红利?如果每
个人都没有,那么全民所有=全体公民所 有=每个公民所有相加求和=0+0+0+。。。+0=?,
那么全民所有等 于0,那么不是全民没有 ,全 民所无? 把“全民所无”叫“全民所有”
?把“无”叫“有” ?

似乎一些记者没有上过《逻辑》课程,不能分辨常见的逻辑错误一种,循环论证?

可能是国企,地产,矿难毛病的解药

如果规则有问题,你该怎么办? 看规则是通过什么程序产生的,如果"袁世凯"操纵国会代表
定下规则要搞独裁,老百姓只好"讨袁",怎么能遵守袁世凯的规则?

首先看公有制(应该是中国特色的吧)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
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注意上文宪法原文: 国有,即全民所有. 没有说"政府所有","地方所有",也没有说"政府代表全体人 民所有". 全民所有约定俗成是“全体人民所有”,定义应由宪法给出,不应与常识相悖,而且定义不是其他法律给出。

根据这点,国有土地,国有企业 ,国有矿业改革:

方法一:
根据法律不追溯的法理,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国有股,国有矿业)属于1982年12月5日0 0点00分00秒(宪法生效时刻)的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实行资本主义的特别行 政区)全体中国公民(18岁以上持有中国护照或居民身份证)所有,将全部国有资产核算,发行股票,结合薪酬设计原理,以基尼系数为约束条件,经过人大讨论适当程序分批无偿分配股份到每个公民,真正全体人民所有 .

与前苏联休克疗法不同,经过大多数人讨论,不是2个经济学家制定 。

为防止垄断,需提前出台《反垄断法》,《社会救助法》
为完善市场经济,需出台《证据法》,《信用法》
为保障信息畅通,需出台《新闻传播法》保障记者采访权,公众知情权
以后的汇率,物价变动属于另一个讨论问题

方法二:
人大行使宪法解释权,对"国有,即全民所有"进行解释:
1 什么时间,什么地域的全体人民所有?
2 有的凭证是什么?
3 所有权,有 能否代位行权?我有能不能代表你有? 我能不能代表你 有?
人大,政府能够代表全体人民所有吗?如果全体人民得了有"流行感冒",难道人大,政府可以代表全体人民有"流行感冒"?
权利代表的话,责任代表吗?
4 什么叫有?有什么?产权包括所有权,而所有权包括使用,占有,处分,收益4项权利,一个
也不能少有收益权?有使用权?有占有权?有处分权?
5 有的期限是多久? 70年?
6 什么比例的全民所有?平均主义不被老百姓认可,以基尼系数为约束条件,结合薪酬设计思想,计算分配比例是否可行?
7 有经济学家说国有资产是信托关系,那么信托收益人是谁呢?
被信托人处置信托资产(比如中国银行海外上市)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另:(公有)全民所有=每个公民所有 加总求和
如果每个人都没有(私无) ,相当于每个人有"零"

0 + 0 + 0 + ... + 0 = ?

推出全民所有为"零",那么岂不是全民没有(公无)? 把全民所无叫“全民所有”?

方法三:
有人说: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国有矿山产权明晰,都是国家所有
但问题来了,
需要人大行使宪法解释权,对"国家所有"的国家进行解释,定义:
什么时间,什么空间,什么人员组成,什么人经过怎样的程序担任领导的 国家?
从历史上看,曾经的中华民国,孙中山作领导,和袁世凯作领导的国家都叫“中华民国”,是一样的吗?

方法四:
将“国有”定义与国际接轨,世界银行定义:国有,即政府所有。是目前中国现状吗?
隐患:如方法三;

方法五:
一方面大家都可以从辞海等工具书查到“国家”的定义,另一方面,从数学意义上讲,国家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由这个国家全体人民所组成的特定名称的集合,而“国有即全民所有”,在数学上(初中数学)的论证,类似于“集合有即集合内全体元素有”,等价的逆反命题为“如果集合内有元素没有则集合没有”;
问题来了,如果集合内全体元素没有,那么集合有吗?
现在似乎没有人有国有资产份额,那么每个人有0,所以全体人民组成的集合“国家”为“零集”,也就是国家所有为零,那么岂不是国家所无?纸面上的国家所有与实际的国家所无,纸面上的全民所有与实际的全民所无,似乎名实不符啊

方法六: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逻辑结构类似“家庭所有即全体家庭成员所有”,这里将国家与全体人民进行了逻辑并列,家庭与全体家庭成员进行了逻辑并列,而事实上从数学(初中数学)概念上,全体人民从属于国家的集合,全体家庭成员从属于家庭的集合,将他们进行逻辑并列似乎犯了《逻辑》当中不当逻辑并列的逻辑错误

方法七:
只要学过语文知识,经过推敲,
可以了解,国家所有这个词组无法对“国家所有”进行定量,也就是国家所有的资产是多少,国家所有这个词组没有表述;
如果“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作为条件成立,
则 国家所有的资产 = 8万多亿 = 全民所有的资产
“我们的国有资产已达八万多亿,这是属于全国人民的财产”摘自 〈 三讲教育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探索 〉1999年6月28日
但 全民所有的资产 = 全体人民所有的资产 = 每个人民所有的资产相加求和(由于似乎没有人有国有资产股份,每个人所有国有资产为零) = 0+0+0+…+0 = 0
得到:8万多亿 = 0 ?
而这个结论不成立,学过〈逻辑〉的会想,以上条件中必然有伪命题,或者说名实不符,或者说没有落实;
哪个是伪命题呢,很大可能“每个人所有的国有资产为0”以及“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甚至“有”这个动词的定义都是伪命题,正所谓“无为有时有还无”;
先说“每个人所有的国有资产为0”:
以煤矿为例,只要拿到采矿许可证,矿主就可以对所谓国有的资产 煤矿 进行“占有,使用,处分,收益”,从而成为煤矿的实际所有者,而国家只作为煤矿的名义所有者,而且经济学界普遍的认为国家作为所有者,造成所有者缺位。
而在国有资产的转让,出租,出卖等处置中由于所有者虚置,就造成了被委托人(国有资产各级监管者)主动或者被动寻租的绝佳机会,由于不是自己的资产,被委托人没有积极性实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而且目前看来,资产收益并没有“全民所有”?以中石化40%的利润作为分红为例,一般老百姓何曾分到1分钱的红利?

再说“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请参见方法二
再说产权意义上“有”的定义,请参见方法二
这可能就是基尼系数不断扩大,矿难频发,乃至国有资产,国有土地等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本原因。
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胡思乱想,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国际法学界会觉得我国的宪法稀里糊涂吗,那不是很丢中国人的面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0 10:43: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房价一个平方就是一万多了,请问房子真的值那么多钱吗?我们这帮苦难的找工者,买不起房子,可连租房都困难,因为房价涨,肯定房东也涨房价,广州市长可以劝市民不用急着买房,深圳的市长怎么就不敢说一声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9 17:10: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在深圳有房产的,有工作的,有一定学历的人不能将户口迁入深圳呢???????既然说是常住人口,那么我们作为有房产,有社保的人群还算是暂住人口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9 17:08: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罗湖布吉农批市场什么时候才可以退出关内???? 就是这些大货车造成了每天布吉的塞车、噪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23:06: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衣食住行才是民生的大事, 总理的到记者问中没有听到 有关的衣食住行的说法。 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没有住处, 教育还有什么用? 皮之不存,毛之焉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22:57: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说得再好、唱得再好不如结果好。关键是有效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7:59: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梅龙路通公交车但43万平米的大社区有规划站台却没有建公交站台  

民治梅龙路通公交车但43万平米的大社区有规划站台却没有建公交车站台!  

         K302走梅龙路了,几万人已入住的世纪春城不停车,世纪春城的业主却要坐到金地梅陇镇才能下(金地梅陇镇还没有入伙呢),这是深圳市政府创建的和谐社会吗?K302公交车早就通告3月10日起走梅龙路,今天俺下班特地上了K302,路上有较大建筑的地方都有站台,都停车,可到了世纪春城却不停车,售票员说:我们公司的线路图上是有世纪春城站,但没有站台我们不知道在哪里停!我只好坐到梅陇镇在走回来!打302公司的服务热线说:K302线路图上是有世纪春城站,但站台还没立,不能停,等交通局立了站台就能停了。  
             具说现在公交站台设立是市场化了,开发商出钱就能建站台,世纪春城的开发商“恒安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愿出20万元来建公交车站台,所以原来规划的站台也没有建起来。开发商很可耻,舍不得20万!深圳有这样的官僚奸商何时能和谐!?  
             请政府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世纪春城已经是入伙3年了,43万平米的大社区难道一个小小的站台就因为无良奸商而不能建吗?和谐从何说起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7:08:51 评论人:茂强

 

许市长的干练和才华我很佩服,但你手下人员的办事效率我不敢恭维!

政府现在让人越来越寒心了!承诺给我们的广深高速红树林段吸音墙,现在还不知道影子在哪里,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我都不知道你们都做什么去了?整天在写报告\汇报,却不知道干点正事,我们每天有超过120分贝的噪音,你们没有,不是吗?"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该你们反省的时候了!所谓的父母官们~悲哀呀!

公布几个电话号码,请关心的人们多咨询,他们都是在具体承办这件事情,进展如何,各位多加督促:交通局:83168601高处长\83128011姚科长 环保局:沈科长:83594476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6:26: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的建议:

1、请给治安巡防员的摩托一个合法上路的身份证,不要让无牌无证的巡防摩托上路。

2、深圳是黑网吧的重灾区,连东莞开黑网吧的都走到深圳来开了,希望深圳市政府能彻底整治黑网吧保护伞,是因为有保护伞的存在,才会有黑网吧的生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5:16: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是一个现代化城市,不知道为什么公民的知情权却在倒退,我希望我们的政府能把这情况改改:1、为什么老是剪掉新闻的正常播放,每次一看新闻总是断断续续的,不管中国政府的高官还是台湾那方的,一说到台湾问题或其他有点政治敏感性的就给你插播广告,难道我们公民自身不能判断不能识别吗?2、严重的问题:为什么在别人的有效频道里播放大量的治病及药物广告,难道真有那么多病吗?请还我们一个干净的观看环境,大力整顿一下广播电视台,还我们应用的知情权。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3:56: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管理由于发展商自建自管的缘故,业主委员会,要么立不起来,要么不起作用,政府不能不管。单单依靠业主自救的方法,吃亏的是老百姓。政府要有所作为。比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再不管,连责任人也会找不到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0:53:35 评论人:刘某
如果整治好色情行业!很多地方警察也会坐牢!

,如同地震。..............................................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16:42: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作为外来工,很不容易在深圳供了一套小房子,同年公司给我申请招调入户,然而却不批——本科不是很容易批下来的嘛?那么我们公司的指标给谁用去了呢????真不公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15:01: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是否应该增开多几条夜班车的线路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14:59: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于受损的车是不是应该报废或者修好后方可运行呀!

   年初4在红树林东往西站台看到这辆338在载客运行.

      年初5去海上田园玩, 下午准备上车返回市内时, 看到这辆车, 还在载客.

      车故障: 车头驾驶窗 前车门乘客上车位置挡风玻璃疑似被暴力砸裂.

     为了隔一天这车还是这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14:55: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关于房价和交通问题,你们会转达意见吗?现在的交通实在太堵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12:29: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大家在这里发牢骚是没用的!当官的看不到这些,看到了也没用.谁会管这些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8:46:16 评论人:我是房产业主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关键词:建设和谐社会,多做‘工兵’少做‘消防员’房产业主协会,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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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细读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感觉非常好!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公立非营利机构和人民团体应当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各界以及公众对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确定改革创新的重点,制定改革创新工作计划及方案的重要依据。

建议改革创新成立:深圳市房产业主协会。为广大业主服务,使到松散的业主有一个“娘家”,优化各种资源组合,为预防和化解房产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不和谐现象服务,共建文明社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帮助政府消除影响居民社区稳定的“地雷”,多做‘工兵’少做‘消防员’

本协会的性质:非盈利性民间社团组织。

本协会的目标:让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房产业主三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

本协会的宗旨:

联宜(组织各小区业主进行文、体等活动)

沟通(与各有关单位进行有益的沟通,业主委员委、业主间交流沟通)

法治(要求协会和会员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要守法)

和谐(共建文明社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协会的工作:

(一)下达(向业主宣传政府有关的方针、政策,驾设由政府通向房产业主的桥梁);

(二)上传(收集整理业主合理的建议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为制订相关政策时参考);

(三)协调业主委员会、房产业主与各有关单位、部门间的关系,劝解业主不合法的要求,调解业主间的纠纷等;

(四)将开发商、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业主(以减少误会和纠纷);

(五)接受房产业主等的咨询和委托办理与房产相关的事务(所有的事务必须合理、合法);

(六)经相当比例的业主或其它合法的授权后,监督社区事务等的工作中要做到理性、公平、公正、公开、守法;

(七)组织各小区业主进行文、体和联谊等精神文明的活动;

(八)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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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深圳市房产业主协会的好处

1)成立这个协会对政府有什么好处?

答: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当被告己经不是什么新闻了(最近的一次是益田村业委会选举事件),全深圳市有过千个住宅小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哪样的不周到,而导致房产业主的不满去法院状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损政府形象,本协会的功能是给政府做一些与房产业主相关的具体事务,本协会可以成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当被告的挡战牌,这就是改革创新的好处(因为本协会属于民间社团组织)。

②房产和业主的相关事务由国土和房管、建设、规划、政法委、维稳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等各部门多头管理,在多部门管理工作中难免有所疏漏和协调不周的问题,本协会的职责可以解决多部门管理工作中疏漏和协调不周的问题。(社区的事务现在政府是不能不管,但是管多了是会麻烦的)。

③帮助政府建设和谐社区工程,现在政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和谐、稳定,而社区的和谐、稳定是重中之重,本协会的工作目标就是:让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房产业主三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不用增加经费和编制,就会得到本协会工作人员的义务支援。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摘自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

④民间日常繁什的具体事务由民间的社团组织去管理和服务,做好了是政府引导有方,功劳是你们的,没有做好不关你们的事,因为这是民间协会组织的事。《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第四十一条:改革创新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改革创新方案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二”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三”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

2)为什么要成立这个协会?

答:深圳市和全国都一样,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知识、资讯的传播,使到房产业主对权益的意识有了很多的认识,当它们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就出现了很多的维权事件,甚至是非理智的维权事件。这些小区的房产业主绝大多数都是社会的精英阶层,经过多年的打拼,他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园。本来他们应是这个社会的最渴望稳定的阶层,而权益受损使他们踏上了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维权之路。当然,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做了很多实质性的、有益的工作。但是还是有很多的“地雷”随时都很危险。业主维权属于自然的、正常的行为,现在急需要有一个全市性的,为房产业主服务的民间组织,引领它们理性、公平、公正、公开、守法的去维权。成立房产业主协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时代进步的表现。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这样的民间组织为房产业主服务是一种趋势,用不了多少时间全国各大中城市都会成立,深圳有《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可以先走一步。

3)协会的经费来源?

     答:社会捐赠和会费收入等。

4)如何保证协会在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工作?

答:①每年协会都要办理年审手续,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

②协会所有的领导和会员(包括工作人员)都必须签订相关守则,如有违反,按规定要负相应的(包括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等。

③建立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经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用制度管理人、财、事。

④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派(或认可)相关人员管理协会印章和财务等。

⑤重大事项在决定之前要向业务主管单位通告认可等等。

5)如何让房产业主和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和谐共处?

答:在此我们想起了周恩来总理创立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细读、深思后可以借鉴使用。

6)成立这个协会有什么作用?

答:现在来说地产公司、物管公司、房产业主是一个互有关联的整体,我们把地产协会、物管协会这两个协会比喻形容成一个可移动的单扛,房产业主就象挂在上面的人,这样互有关联的整体能稳定持久吗?成立房产业主协会的作用是要把可移动的单扛变为等边三角形的三角架,这样的架构对于地产公司、物管公司、房产业主都是稳定牢固的。为建设和谐社会打下了很牢固的基础。

7)如何化解房产业主的过激行为?

答:每一件业主维权的事件都会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国土房管、信访办、街道办、公安、居委会、维稳综治办、质监、工商物价、开发商、物管公司等等),所有房产业主的维权事件和维权中有部份人的过激行为,都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由于房产业主不熟悉办事的对口单位和程序,经常会走很多弯路,在这个事件发展的初级阶段,如果有一个为房产业主服务的民间组织协助它们到各相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以通过法院维护它们的合法权益,这也就不会发展到后期的过激行为的出现。房产业主买房子是想安居乐业的,并不是为了跟谁对抗的。

在这里我们要说明:房产业主提出的要求也不是100%都合法的,当遇到某些合理而又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事件的时候,我们只能够暂停房产业主提的要求,在适当的时机向相关部门建议修改、补充、建立相关的法律依据。

8)是否所有或大部份房产业主都要入会才可以得到本协会的服务?

答:不是,因为本协会的目标是:让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房产业主三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所以本协会的会员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好象妇女联合会一样,并不是要每一位妇女都是会员才提供服务工作,只要是女士有事求助,妇女联合会都会维护她们合法的权益。我们用相应的制度来保持协会的纯结和对政府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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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地投身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中去。但是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必须要成立一个民间社团协会组织,才能光明正大的组织大家去做。深圳市房产业主协会的筹备工作要求得到你的重视和支持,因为这是全国都没有的、新型的民间组织,到现在未能找到相关政府部门做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我们己多次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所以特此求助大家帮助。

大胆尝试、勇当“试验田”,创新一个全国领先的深圳经验,使深圳继续充当改革创新的排头兵,为深圳争光。和谐社会不是说出来的,是需要有具体的行动才能建立起来的,我们现在要求:人民政府支持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区的行动。历史会记录你们英明的决策。

 

还有很多话想向你说,怕担误你的时间不便多写,谢谢你的阅读并等待你给我们的好消息!

 

深圳热心市民(协会发起人代表):黄永雄等人。电话:13715359222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0:33: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布吉,你果真要被抛弃咯 ---“一切随风”

当深圳正逐步捡回自信之时,当深圳别的地方如市中心区、前海、宝安滨海、龙岗中心城等正经历如火如荼、从无到有加快发展之时,它的一个重要区域——布吉正被有意无意边缘化,在深圳区域内有出现中部塌陷奇观的可能。

从布吉向东是市中心拓展区——龙华新城,由于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楼价大大超过区位优于自己的布吉,向北是用全区纳税人的银子堆起来的龙岗中心城,向南是一关内国际化城区罗湖,向东是环境一流的罗湖水库保护区以及沙头角海滨新城。

布吉的现实是,作为一百多万人的街道,这里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公共设施奇缺,一个象样的公园都没有,仅有的小公园因为收费而落败,石牙岭喊了十年毫无动静,而我们的龙城,上亿的广场、文体中心拔地而起,成了少数人的乐园,现在还大兴土木,什么奥体、这馆那楼,巨资伺候;

这里没有一条好路,是交通拥堵最严重的地区,经常开“汽车展览会”,是考验优秀司机的最佳场所,面对拥堵,zf熟视无睹,为平湖物流而开、对缓解交通压力没多大作用的布澜路拓宽,成了马拉松工程,至今仍是黄土漫天;

这里成为全市假冒伪劣的集散地、赃乱差的典型,因关口物业红极一时的楼市已彻底陷落,成为价格低谷,出租房价格甚至低于坪山。生活环境停滞甚至倒退,布吉走入了发展死胡同,眼看原远差于自己的龙华、西乡、南头,甚至福永、坪山大踏步迈进。看在眼里,比在心里--布吉人很不满意!
布吉与龙华、新安一样同居于关口地带,是市提出城乡一体的重点规划地区,是罗湖商贸服务中心的自然拓展区,是领导提点大力诊治城乡结合部的最核心诊治区域,这里比西乡城乡结合部更大,人员组成(本地居民、流动人员、无业人员、港人)更为复杂,是我们的规划需要重点呵护的地方(龙华就因为近年中心拓展区的加大建设已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可我们的规划无论是龙岗区的,还是深圳市的,无论是五年的、二十年的、三十年的都将这里轻描淡:完全不顾这里是关外发展最早区域,城市化最成熟,商贸最发达,人员总体素质(在关外)较高的区域特点,是罗湖自然拓展这一事实,完全没有考虑如何抓住区域特点、

优势加快发展,完全没有考虑如何努力弥补过去欠帐,特别是完成旧城改造、做好社区配套,立好深圳第二道大门形象这些问题,完全没有考虑在口口声声深圳土地稀缺的情况下发挥应有的土地利用价值,让它任由地方漠视,硬把布吉纳入所谓物流组团。

布吉又将围绕在平湖为中心的区域周围,它的明天可想而知。

为什么总要以关外视角、从龙岗区域看布吉,为什么不能从整个深圳发展角度来规划?布吉完全,也应该是市中心跨向龙岗中心的一个重要支点,一个集商贸、金融、旅游、服务配套于一炉的重点区域,一个理应独立成为行政区的区域。

非常想不通,布吉为何总是居于不该有的规划边缘?为何东西南北齐开花,就是这里没雨下?为何这里只配做传染病医院、粪土填埋场?为何好的、重点的都要围绕在zf周围?其他地方的人就是二等公民?这里的贡献少?占了龙岗税收的1/3;这里方位不重要?它与特区一关之隔;这里规模小?它有一百二十万人口,占全区1/4。

规划要以民为本,总得给大多数人一个交代吧!

不要老提中心城行不行?越提越看出自私,越提越看出与民不顾。

不要老提所谓新的工业组团行不行?苏州式的发展模式谁都会。

从大多数人利益出发,迎难而上,把布吉的问题解决好,就是为g者最大的财富。

种种迹象表明:龙岗无心管布吉,它也管不好布吉。

市里三十年发展规划总让人不明白:中部拓展区怎么会按那种斜倒式的方向拓展?严重违反

自然发展规律的规划,我们的专家是怎么想出来的??

如果真按现实规划,布吉被抛弃指日可待。

到时,有钱的会向其他地区聚集,这里的各类问题将更为严重。

区位堪比香港九龙塘,或是东莞之长安、虎门、樟木头的布吉将陷落成不及内地县城的大贫民窟,类似于问题突出的纽约黑人区。一个新的不和谐即将诞生,这可是规划的功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0:32: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转自论坛“改变布吉”文章请市长关心关心布吉

 

我是一个住在布吉的小市民,每次下班的路上看着布吉这个地方,都对所谓的领导,所谓的和谐深圳非常失望。一个关口之隔,就有天壤之别。
布吉关应该是所有的关口中最脏,最乱的关。关口内停满了拉客的私家车,还有外地的长途车,小巴车,关口的公交站也相当混乱,站牌也没有提示,到处是为坐车而拥挤的人群。如果是外地人刚到布吉关,估计要吓一大跳。

荣超的塞车我不想说了,没有一天畅顺的,运气好了可以开的稍微快点,估计这个时候,所有的下班一族都啊骂着我们的公仆,或许早已经骂麻木了。

布吉深惠路上有些路段根本没有路灯,就是有些地方有路灯,也是发着混暗的光,两旁的人行道上根本没有路灯,全是黑的,人行道上还经常是横冲直撞的摩的。另外好像绝大部分的公交车站都没有任何光源,全黑的,在这样的街道上行走,能有任何的安全感吗?有些站牌已经破碎,有些站就没有站牌,站的人多了就成了车站。

李 郎路口这里,现在好像叫布澜路了,开始一直没路灯,晚上在这里下了车,绝对是黑乎乎的,前段时间惊喜的发现安装了路灯,还在十字路口安装了一个球形摄像机,但是过了几个晚上,发现那个摄像机不见了,难道调到其他地方了吗?路灯也亮了几天,但是昨天晚上下班的时候,又不亮了。

环卫工人烧垃圾,家附近有个夜市,晚上会产生不少垃圾,第二天早上“布吉环卫”就会及时的清扫,但是扫到一起后他们不是把垃圾运走,而是全部燃烧了,要知道,大部分垃圾都是一次性的塑料带,饭盒,还有橡胶,每天早上都要忍受燃烧放出的有毒气体,这样的环卫,根本是破坏环境,还影响了生活。

小区的旁边是个工厂,每天早上烟囱都往外喷着黑烟,投诉了多次毫无效果,这样的事情在布吉太常见了。车辆高鸣着喇叭行驶在人行道上,肆无忌惮的摩托和黑私家车,最让布吉人期待的深惠路的改造一拖再拖,三号线的建设也是一句空话,政府的承诺软弱无力,我们只能顶着一点对未来的幻想,一切的一切只能让我们老百姓无奈。

最近让我很感慨的是听说申大成功后,我们的领导激动的流下了眼泪,还畅饮了茅台,此时此刻,在他们心里,他们高兴的是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为深圳争得了荣誉。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对于我们每天还在为生活而辛苦挤着公交车的老百姓,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光环,我们需要的是畅顺的交通,安定的生活环境。外地人都说深圳是一个可以创造奇迹的城市,但我觉得深圳创造了财富,却忽略了一个城市应该有的内涵。

尊敬的领导们,你们的眼泪,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老百姓而流?



前两天,看到深圳又被评为十大受农民工欢迎城市,还上了中央台,我没看电视,不知道去领奖的人是怎么说的;这些又让我联想到再以前,梅林一村被联合国什么组织评为全球最适合居住的地方,再以前,深圳还得过十大治安城市的奖项,说实话,当我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不但没有为我居住的城市感到一丝的高兴,而是觉得不可思议,觉得有点可笑,也感到悲哀,评心而论,深圳有资格去拿上面任何一个奖项吗?

或许在豪华的市民中心上班的公仆们乐意看到这样的消息,但是尊敬的领导们,你知道什么可以带给我们老百姓――这个城市最基本的组成者幸福和快乐吗?当我哪天出了布吉关发现不塞车的时候,我高兴了,呵呵,今天可以早点到家了;当我那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李郎路那里开始装路灯了,我真的好高兴,我可以少点为比我还晚到家的女朋友的安全担心了;当我坐在公交车上,看到路边贴了很多的关于三号线拆迁的标语的时候,我高兴了,我又看到了希望,令人期待的三号线终于要开始了;当我偶尔一次看到交警正在追赶一辆摩的的时候,我惊喜的想,这边也要禁摩了吗?

其实我们也很容易满足,哪怕就是媒体在报纸上随便发一篇报道就可以让我们兴奋一阵子,回到家还要赶快和家人分享。我们手中没有丝毫权力,不能为自己的想法去大刀阔斧,我们唯一的依靠,唯一的希望还在政府,不管你曾经怎么忽悠我们,我们还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给了你,真心的希望你可以用心的给百姓再多做点实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5 0:01:53 评论人:公民证

我的建议:

3、警力年年大幅度增加,但以前可以看到的步巡警察却越来越难看到了,摩托化虽快却没有步巡让市民感到安全。

4、深圳的房价已经是天价,普通市民已经无法承受,买了房的也绝大多数成了房奴,房奴多了不是好事,对深圳的发展是不利因素,要大刀阔斧地解决住房这座大山,才能安抚望房而叹的市民和房奴们受伤的心。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23:47:50 评论人:公民证

我的建议:

3、警力年年增加,却越来越见不到步巡的巡警,摩托化虽快却没有步巡的亲切和安全感。

4、深圳的房价的确到了令普通市民无法承受的地步了,政府如果还是不能想办法降下来,会有损政府声誉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23:38:46 评论人:公民证

我的建议:

1、请给治安巡防员的摩托一个合法上路的身份证,不要让无牌无证的巡防摩托上路。

2、深圳是黑网吧的重灾区,连东莞开黑网吧的都走到深圳来开了,希望深圳市政府能彻底整治黑网吧保护伞,是因为有保护伞的存在,才会有黑网吧的生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7:23: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移动, 真TMD无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10: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深圳生活什么都可以,就是治安就不太好.为什么现在打110报警,可能还不及打个电话说那里有违章建筑的人来得快来得多,如果把查违章建筑及清无的行动百分之一的资源用在加强治安管理上,我想深圳的治安会是全中国第一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9: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的房价在全国是上涨第一,今天深圳的辉煌离不开没有户籍的外来打工者的对深圳做出的巨大贡献,他们为深圳的发展贡献了青春和毕生的心血,却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买不起深圳天文数字般高贵的房子,无处安身。 请问许市长、你有什么办法来降低房价解决占深圳人口90%以上的工薪阶层的老百姓的买不起房住的问题。 安得广夏千万间、大批寒士俱欢颜!安居才能乐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8: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南头松坪山一直有乱摆卖现象,但近来更加严重,占用道路摆卖不说,连松坪山的公园都被占用去做舞场,吵声不断,也乱得很,还作溜冰场,烧烤,麻辣汤之类的等等,一直有反应,但是据说给了钱给城管部门就可以了,不是一直禁止乱摆卖吗?为什么还可以,请市长调查并查处这些人,而且松坪山还有黑社会,这些就是这些黑社会的人搞的,真的没有办法打击这些人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8: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同是公务员,警察工资比其他部门低?警察做是什么工作?其他公务员的是什么工作?
为什么一定要在2002年月12月31号之前结婚才可以分房?政府不是提倡晚婚的吗?为了配合政府的晚婚政策,所以不敢违反政府规定,到了晚婚年龄才结婚。结果了:参加了工作十年,最后连房也没得分!而那些不听话的公务员没到晚婚年龄的就结婚却可以参加分房,就因为他们在2002年月12月31日前结婚的!请问:这合理吗?难道这就是一个循规道距的人的下场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6: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 户籍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
按照以上规定,在深圳办理购房入户的员工,不能将以前在内地的社保缴费年限转入深圳,这样的规定对购房入户的员工是很不公平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修改这一规定,针对所有转入深户的员工以平等对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6: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一位外来劳务者,从事内部保安工作.我在布吉坂田派出所五和警区从事做保安多年,一直都没有请假回湖南老家看望家中老母,为什么我们过年请假回家,我们派出所要从我们的工资里面扣压请假工资,前几年都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样的事,你说公平吗?我们五和警区的队员上晚班的晚餐费一年多都没有发过一次,刚开始实行时就发过一次,别的警区都有,就我们五和警区的队员没有,你说,怎么办?有时上班不认真动不动就开罚单,从来没的商量,他们做警察的,上班睡觉,都没人管,所领导来警区查看时就做个样子,他们也是人,我们也是人,他们上班睡觉就没事,我们睡觉抓到就罚单要不就是走人,这样公平吗?过年时,派出所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们,就连开工利是都没有一个,平常加班,一加班就是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时间从来没有给过我们加班费?写合同时,规定一个月有4天假,可是我们上起班来有时一个月才2到3天假,有时一个月都没有放假.还有呀!我们坂田到处都是老虎机,很多都放出店门口来,就是看到我们派出所的保安他们也不怕,也不理我们,他们后面都有所领导照着或者警区警长照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5: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宝安区宝城龙井一路38区新乐花园一业主,该小区是于1993-1994年建设,该小区在建设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小区建有小高层约17栋,每栋楼高7层,每层4个单元,每单元约88平方米。这里的楼房全部是海沙建造,是问题工程,有的楼房在4、5年前石屎开始脱落,钢筋外露,室内内墙开始霉化,给居住人员带来极大人身安全隐患。有的业主通过上访已得到合理安置,其余大部分还在居住,有经济能力已搬走,至今还部分业主不敢搬进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4: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龙岗电子世界对面没有站台,乘车很不方便.能否在此设一个站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3: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宝安区的107国道扩建了, 成为深圳的第二个深南大到了。 那么深惠公路龙岗区的205国道什么时候能改造好呢? 从布吉关到荣超花园站天天都睹车, 苦的是上班族的老百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3: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福田城市三米六公寓的居民,在我居住的几年中社区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居民生活苦不堪言,希望政府可以为民真正排忧解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小区每层楼都有二间十平方米左右的封闭的不透风不透气不透光的值班机房,现在却都被眼中只有金钱的开发商东港实业凿出一个小窗改成了住房或卖或租或转给物业员工居住,这些没有起码消防安全保障且不具备任何生命居住条件的机房居然能公开发售,卖价十万不等,现在这些机房被改后,里面也加装了热水器和洗手间,现在也都住了人,但试想,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试里面做饭冲澡,要是一旦出现煤气泄露,后果不堪设想呀,如不尽快整改,早晚会有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大厦住着许多老人和小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没有为大家提供一个休闲之地。唯大厦门口有一排石板凳供居民休闲,但是,就这样一个地方都不给大家安心,物业公司在石板凳前安排停放车辆,不管大到货车,小到自行车都可以随意进出,试问各位谁敢把自己的小孩放在那玩?

  三:我们入住二年多后,06年9月才开始调试门铃对讲,监控系统是办好了,可是保安对于任何进出的人都不闻不问,也不作记录,要是进出的是楼下佳得福百货的女员工,广居的保安更是嘻皮笑脸,大献殷勤,早就忘记坚守自已岗位,一心只顾泡MM了。昨天,我回来的时候门口站了几个人等着进,应该他们都没门牌,而保安呢,站在玻璃门内也不问问人家也不开门给人进,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我一开门大家一起进去了,保安问也不问一下。如此保安 、如此监控如同虚设,浪费各业主的金钱。

  四:我们入住已三年多了,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暗中阻扰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拒不出示业主入住登记资料,福田街道办以业主入住率不过半为由无法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街道办个别人士和物业似科达成某种默契以致我们投诉无门,想更换现在只会给我们带来恶梦的物业管理公司更是不知出路在何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2: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漾日湾畔小区业主们急需求救政府解决的九大问题如下:


一,不合格楼盘被验收为合格楼盘是没依法行政。造成入住三年多,至今无消防功能,消防设施不能启动,未采取补救措施。多次求救政府,没有得到解决。

二,发展商国基尚有1028万元工程未完成,业委会虽已及时申报了该项债权和住房养老金两项债权。至今清算组对1028万元债权未终确认,确认后又如何确保清偿,这是把不合格楼盘补建成合格楼盘唯一资金来源。


三,没有安防监控设施。公安部、建设部有法规,是不准交付使用的。至今被盗20多户,50多台次业主车辆遭破坏,这种状况仍在漫延。


四,100多户一房二卖买房业主,苦等三年,至今未被确权。小业主无任何过错,为何司法不及时公正保护受害人利益,还允许拖延吗?!


五,900多户已入伙,才200多户办房产证无纠纷,其余的,因发展商问题迟迟未予办理,清算组竟然让制造这一重大纠纷的破产人国基,作为审理办证第一审,能公正、公平、及时解决办好房产证吗?他不想破产,能不设置办证障碍吗?!


六,发展商国基违约造成延迟入伙、延迟办房产证赔偿,涉及200多户业主,户均10万以上。司法能否确保许市长关于优先解决漾日湾畔小业主利益问题?是乱放贷款,疏于监管,造成巨额国资流失的银行优先?还是参与欺诈贷款、一房两卖全过程的国基员工补发200多万工资优先呢?!


七,鹏基物管无视破产法规定,强行阻挡业主车辆进出小区,违法收取破产人国基将用于清偿债务的车位使用费。清算组不依法及时接管,指定管理人收费上缴偿债。粤海亍道办作出"缴费的继续缴费,不缴的暂不缴费"的违法决定。是破坏法制,行政代法,在制造小区混乱!物管部门竟然默认鹏基,为骗取收车位费而私自处分悬挂固定车位牌,对造成业主间停位纠纷负有未及时制止不作为行政责任。


八,因无安防、监控设施,鹏基物管又疏于管理和故意,造成20多家被盗,50多台业主车辆遭破坏,公安部门至今未破一案!


九,广大业主对合同规定一年内收2.80元物管费需调整,对二年已超期,不尽责任鹏基物管,依法进行投票,公开招聘物管,扣压投票箱50多天,不准开箱验票,何时还我们这一民主权利,抓紧解决物管纠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1: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求助媒体比求助政府还要有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1: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龙华民治街道锦绣江南的一普通住户,04年底住进来以后进关的公交车就只有302一路,每天上下班饱受挤车之苦,做官的能不能在上下班来看一看302路公交车挤成什么样子,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门口禁止站立的那一点点地方,往往挤8个人,苦就苦了我们这些无车的小老百姓,什么时候可以多增加一趟公交线路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0: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龙华的一名小老百姓,给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话题就是龙华的治安太糟太糟糕啦:打、杀、抢、夺无所不在,据说以前关内的几大黑帮被赶出关内后就在龙华安营扎寨了,而且各个帮有自已的势力范围,大家想一想,如果现在不加以治理,等到火车站建起来后,这粒“毒瘤”将会越长越大,最终又将是广州火车站的一个翻板。希望各位大人们办好此实事作为为民办事的形象工程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0: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布沙路现在越改越差了!!!
以前好好的布沙路,因为文博会就搞了大芬一段,现在到沙湾这段被施工队人为地制造了无数个“减速带”,就是把路面搞得坑坑洼洼的减速带!多长时间了!还是这个样子,早知这样,还不如不修!!!为什么大芬段因为文博会就可以快快完工,而剩下这段就永无完工之日呢?!实在佩服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特事特办”啊!!!不知该问我们的许市长还是余区长了,只盼望我们的布沙路早日完工,因为这条路是我们每天都要使用的唯一外出道路!!!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6:00: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市长已换两任 北大医院天桥何时开工? 北大医院天桥在前任市长时,已经列入民心工程,当时深圳各大报还报道过。但是,几年过去,市长已换两任,北大医院天桥仍然未见开工? 前几天,北大医院路口,又一位老人在该路口被汽车撞死,大家都盼北大医院天桥早日开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5:58: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龙岗的交通环境差别太大了,中心城交通秩序很好,到了吉之岛(龙岗镇),一点规矩都没有,就算塞车,也从没见过交警的影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5:57: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布吉的街道上的混乱无政府状态何时才会改观?您有何雄才大略?何小培升官走了您又准备派谁来治理呢?我们着急呀!大运会不是搞搞路,场馆就能开的呀,这么混乱的秩序您看能行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5:57: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了使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景观改造顺利完成,相关职能部门在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法向海典居全体业主一个交待的情况下,于2006年11月13日早上八点多,在几百警察的强势协作下,以强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