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美发店上班地址位于南山区蛇口招商路150号<韩国魔术师>.我和老板之间并没签定任何劳动保证书也没口头保证,因现另发展方向辞退现在的工作.半个月前现在老板答应我的辞工.可是在结算工资时候却多出了一个为<保证金>扣出300元.本来刚做几个月没点钱心理特不平衡。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答: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涉及的是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的保证金或抵押金。因此,您的老板在与您结算工资时克扣所谓的“保证金”是违法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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