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世态]饭店就餐时被烧伤 店方拒绝负责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我于2008416日晚上7点左右我(谢红梅)与另外两位友人(王晓飞,13922876173)(幸向臻,13510288128)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的渝君加加鸡煲店就餐,我们当时点的是清补凉火锅鸡煲,该餐馆是使用煤气灶煮鸡煲,吃到中途的时候,服务员认为我们汤已经比较少,就说给我们调小点火,在服务员调小火离开我们餐桌的时候,惨剧发生了,煤气管连接煤气灶端突然脱落,火焰急剧喷出,致使本人双腿大面积烧伤,后经医院确诊为2度烧伤,烧伤面积达9%

   事件发生后,餐厅服务员想给我抹点烧伤膏了事,我们要求餐馆的老板尽快出来处理此事,但餐馆老板一直没露面。因当时双腿疼痛难忍,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餐厅派了两名普通员工随同前往距离该餐馆最近的位于振华路与上步路交界处的深圳市二医院一门诊部就医。此时已经过了大约半小时时间,该店老板仍未露面。

   到医院后,医生做了紧急烧伤创面处理后并开了一些消炎用的注射用药,我这时要求店方去交医疗费。但店方随去两名普通员工以无法做主为由,只支付了紧急处理烧伤面的费用,而拒交其他医药费,同时该随行的两名员工有一名男性员工态度非常之差,不仅不交费而且骂人,说一定要等老板来处理。而对方老板仍然迟迟没有露面,而医院在不交钱的情况下又无法进行救治,我当时只能坐在医院冷凳上等对方老板来处理。此时腿上的烧伤处已经开始大面积起泡并渗出液体。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打110求助,警察赶到后,但由于店方老方老板未露面,警察也无能为力,只是登记了一些情况并要求催促对方员工联系店方老板。我们要求立案,我们的警察同志以是民事纠纷为由,拒绝立案。

在大约一小时过后,一位自称是老板的马姓男子终于露面了。但该人却说,先不急救治,要在救治之前和我谈清楚事件的解决方案才能再支付药费,并且态度十分恶劣,并扬言以“我们干餐饮的什么人都认识危胁我们”。这时我们再一次报了警,但警察同志到来后第一句话说,“谁又报警了!”我说他们不仅不支付医药费,而且恶语相向,警察同志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管不了,也没办法帮忙协调,当我问他那我们应该怎么办时,警察同志的答复是:先自己拿钱养伤呀,然后再去法院告他呀!后来在我老公赶到经过长时间的交涉以及在主治医生的要求下,这个马姓的男子才支付了当晚的医药费用。此时,据事发已经有2小时左右。

   由于烧伤面积较大,所以医生开了三天的消炎用点滴用药,当时对方以医药费太贵拒绝支付,后来他们又强行要求医生开了当晚用的药,支付当晚用药的钱;在后来的协商中,我们要求对方每天来付一次医药费用,对方却说付费也行,但必须签字说以后不再找他们,由于我们不知道伤情到底会发展到哪个程度,就没同意签字,结果对方就这么扬长而去了,甚至不愿意留下一个完整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以上我当晚烧伤后受到的非人的待遇,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同样是令人心寒到了极点。

   受了如此非人待遇后我想到了找相关媒体和消协投诉......

   我第一个想到了我们的消费者协会,但当晚拨打,为语音留言,于是决定第二天再拨打

第二个我想到了我们天天接触的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栏目,416日晚拨通了第一现扬热线电话88310111,接线员能否安排采访要看编辑的安排,417日再拨打,拨打了将近30分钟后,好不容易接通了人工坐席,但对方说她们这里只是接线员,采访还是要看编辑安排,接下来的一天中我又拨打了三次,得到是同样的答复!于417日下午,我发了一封邮件到xianchang@sztv.com.cn,这次的反应速度很快,有一位自称是资深记者的男士在10分钟之内就给我回电话了,我以为这一次会有人会向我伸出援助之手了,他给了我一些建议,包括怎么跟对方谈话什么的,由于当天已经是6点多钟了,我们约好第二天再通电话,如果可以的话,他会带记者上门去采访的,但第二天我们再通话时,记者热情的态度发生了改变,说他很忙,让我先跟对方协商先,第三天我再次拨打资深记者的电话想联系一下采访的时间,结果对方说最近都会很忙,没法给我安排。

 

我又问能否帮忙转给别的记者,对方说我只能重新拨打热线或发邮件,无助之下我只能再次拨打热线电话、发邮件、以及发短信至短信平台106207551,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人跟我联系过…….

第二个媒体,《晶报》,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回音……

第三个媒体,《南方都市报》,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他们,他们的记者在接我的热线电话后10分钟后就给我回电话了,同时赶至医院看望了我,也向医生详细询问了我的病情,详见418日《南方都市报》A46页面的报道。

 

再来说说的我们的所谓的消费者协会,416日没接通人工坐席,于是417日继续拨打,好不容易拨通后,我得到回复是,要立案必须有消费凭证,我跟他说当时情况就餐到中途突发如此事件,还没有买单就直奔了医院,对方说那就没办法了,此时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于时拨打福田区长热线,接线员很热情说不可能是这样,叫我再次拨打,好不容易下午再次拨通了,这次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但要求我提供书面的说明材料及医院的病历,于是说叫家人赶快复印病历及起草材料传真过去,折腾完后是下午5点多了,对方说应该能很快立案,但截止到421日也没人回复,于是想到了我们的市长热线“12345”,接线员很热情,详细记录了我的资料,同时建议我再次拨打12315,好不容易于下午拨通了12315,得到的回复却是因为传真件没有写下417日接线员工号,所以没有立案,同时告诉我他查到了当时的工号是205,他们会叫205给我回电话,但截止至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所谓205工号的人员的电话。时间一天天过,我于424日收到了一个自称是12315的女性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我是处理市长热线转过来的投诉,同时告诉我说我的案件已经立案且分到福田区分管单位了,让我耐心等待,但是截止至54日下午,我还是没有收任何相关单位的电话。

再来说说店家的态度吧,自从《南方都市报》见报后,店方的态度有了一些改变,没有像事发当晚那样蛮不讲理了,说是承担相应的医疗费,但其它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治疗中,从来没有人打过电话来问过我的伤势情况,由天我治疗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没有住院的地方,我们的主治医生是一位很有经验的老医生,所以我们没有转院住院,每天的治疗白天是去医院打点滴,换药,药费基本是2-3天交一次,但每次渝君加加家煲也不派人随同,想要他们过来付医药费,每次都要打好几次电话,马姓老板的电话是基本上打通没人接的,门店的电话也是要拨好几次才会有服务员姗姗来迟,给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每次为了几百元钱的医药费,我们就得像乞丐一样”……

截至54日,事情已经发生了半个月,我的伤情也得到了基本控制,但我的心真是寒到了极点,这段时间我躺在病床上常常在想:如果这件事情是发生在一个刚毕业来深的学生,或是一个毫无积蓄可言,在深圳无依无靠的打工妹身上,那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只能躺在出租屋或者工厂集体宿舍的病上,等着她的伤口化脓、甚至腐烂…….

简直太可怕了,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10年前或者并不新鲜,但是发生在社会已经有了很大进步的今天,确实让人感觉非常悲哀和无助。平时感觉好象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环境社会中,但遇到这样的事情,感觉我们的法治环境和消费环境仍然是那么恶劣……

在此,我恳请杨剑昌代表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帮我讨回一个应得的公道,同时也给同类的商家提个醒,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多谢了

 

礼!

 

附事发门店资料:

事发门店:渝君加加鸡煲店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

老板:马×渝                        联系电话:1390246303×8335992×

 

 

 

 

当事人:谢红梅,13823713907

2008/5/04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2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30 10:26: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跟大家汇报最新进展:

本周三得到了我们民间包青天“杨剑昌”代表的接见,案件已经转至相关的政府部门,期待这一次我们的政府部门能与我们“不作为消协”有些不同之处,能帮我们消费者要回该得的公道,同时也能让无此不良商家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们的人大代表、民间包青天“杨剑昌”先生,感谢您的关注,感谢您为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愿我们的“所谓的职能部门”能有更多的杨代表,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趋“和谐社会、和谐深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22 9:54: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强烈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消协这类所谓职能部门的监督,使其真正发挥出职能部门应有的作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19 11:39: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向各位关心我的人汇报进新进展:

我终于在08年5月14日上午收到一位来自白沙岭工商所易姓小姐的电话,说是让我过去他们那了解一下情况,我拖着伤痕累累双腿到达后,一位曾姓书记接待了我,同时他告诉我,在找我了解任何情况之前,他们有去过事发店两次,事发店老板也来过工商所两次,现在来找我了解我的情况,同时听取我的要求;于5月15日上午我再次收到易姓小姐电话,说是组织我们双方调解,我们于15日下午2:30到了白沙岭工商所,调解的过程是这样的:易姓小姓首先讲了一下把我们约在一起的原因(讲述过程中反复强调是处理上级转过来的任务),然后我们双方陈述各自的观点及赔付的数额,因我们双方提出的赔付数额有些出入,就问双方有没有让步的空间,答复没有,然后就叫双方在调解书签字,他们盖章,就让我们走人了。
我们一个号称是“代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消协,在接到投诉后迟迟不处理,接受处理后又首先是多次找经营者了解情况,而不找消费者了解情况这样的做法是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吗?又合乎情理吗?面对如此蛮横不讲理、气势嚣张的商家,连我们百姓的基本权益都拒绝给付的商家,消协不讲一句公道话,仅把调解当作走过程、当作完成上级转达的任务,这样的做法是我们消协应该的行为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13 12:55: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一个“寒心”了得!!!中国社会的职能部门呀,职能部门的官员呀,到底都去干吗去了???老百姓交那么多的税款都养了一些什么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12 9:47: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些恶霸商家,希望大家都出来帮助谢红梅,有什么好办法惩治这个坏心老板,

希望社会能给她一个公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8 10:12: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如果民事纠纷只能让老百姓自己去法院告状,还缴税养这些不干活的人干什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8 9:16: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黑心商家,坚决抵制!坚决抵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7 18:06: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事发店:渝君加加鸡煲店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老板:马建渝 联系电话:13902463039,83359925 呼吁全国人民团结起来,不要到此店消费,如此黑心老板,说不定用的是黑心油,黑心食品.建议大家为了健康,不要到此店吃饭.希望有关管理部门严惩此类黑心老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7 11:51: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110本来应该是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媒体更是天天叫啸着为人民服务......为什么做出的事情却总叫人心寒!!!!!!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7 8:53: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发生这种意外事情原本就很可怕,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更让人感觉这家鸡煲的黑心和缺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5:53: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了!祝早日康复1!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5:52: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每天中午12:00-13:00打电话88310942到深圳广播电台生活315栏目,那里有资深专家帮你解答问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4:38: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昨天去了信访办,信访办领导说很快会有回复的,但到今天还是没有回音,期待有好结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9:59: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子-悦的评论叫上一些人到这个黑店和他谈判,不要使用暴力,让他没办法做生意。。。。。看他妥协不妥协。。。。实在不行就发点钱请人把它的黑店砸掉!

支持.

 

小心黑势力出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9:56: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善良狼的评论

首先 要赞扬南方都市报,其次要恶批无良商家,你先看病要紧,再次要相信政府会给你一个公道,否则就到时候在无良商家门前披露事实,看谁还敢去那里消费。

最好不要在商家门前闹,小心出事。应在多家媒体瀑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9:54: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些无良商家太过份了,就知道收钱,什么都不管!!!!!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9:53: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我已经查过了,该老板开设了五家分店,地址如下:

向西村的渝君鸡煲店、翠竹路的渝君鸡煲店、燕南路喻君鸡煲店,振兴路重庆火锅店(渝君鸡煲),还有一家叫巴蜀火锅城(乐园路)建议各们网友给顶上,要这些黑心的老板死永远翻不了身.

我记住了,以后不去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9:26: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坚决查处和取缔这种霸王餐馆,工商、消防等各处机关要加紧勘察事故真相,还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9:08: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社会的悲哀!!!!!!!!!!!!!!!!!!!!!!!老百姓的悲哀!!!!!!!!!!!!!!!!!!党的方针是好的!!!!!!!!到了老百姓这里就没有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8:47: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想不到,深圳的警察现在无作为到了这种地步,深圳的媒体成了贪污的蛀虫,市长热线成了空线,我们还能靠谁,谁能让我们靠靠.深圳到处是打打杀杀的场面,可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22:38: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告这个仆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22:35: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消费者协会?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22:10: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坚决查处和取缔这种霸王餐馆,工商、消防等各处机关要加紧勘察事故真相,还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9:46: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第一现场垃圾电视台,深圳的超级垃圾,每天还安排一些“火星人”拍马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8:47: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很多人到这家店吃,但是他们都不知道他们吃的是潲水油食物,厨房肮脏不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55: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已经查过了,该老板开设了五家分店,地址如下:

向西村的渝君鸡煲店、翠竹路的渝君鸡煲店、燕南路喻君鸡煲店,振兴路重庆火锅店(渝君鸡煲),还有一家叫巴蜀火锅城(乐园路)建议各们网友给顶上,要这些黑心的老板死永远翻不了身.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48: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什么''现场''感觉不如从前了,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44: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多保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37: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另外楼主可以试着找律师,赔偿的不仅是医疗费,还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35: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这样的事太多了,其实媒体报导都报导不完的,而且他们也要看你的新闻是不是有价值,能不能提高收视律,如果能提高肯定会去报导的.

楼主一定要维权到底,还有去各大网站发贴,让这家店没办法开下去.

另让多几个朋友打12345反映这个问题,反映的人多了处理会快一些的.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22: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家店有前科,原来用哨子油上了晶报,关了一段时间又开张,说明有后台,否则不会这么放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黑吃黑,请人去弄伤店老板!太可气了!这是深圳的悲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18: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对这种无良奸商,要坚决抵制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14: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其实可以看出我们现在的体制有问题,那些热线工作人员不得不应付了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7:09:31 评论人:善良狼

首先 要赞扬南方都市报,其次要恶批无良商家,你先看病要紧,再次要相信政府会给你一个公道,否则就到时候在无良商家门前披露事实,看谁还敢去那里消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54: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样的人肯定有后台的啦!!你也把老板弄伤看他怎么办,他们不会找你的,深圳垃圾人还是多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51: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支持楼主把这维权这事坚持到底!饭店老板太黑心了!他这样迟早会遭报应的!建议大家以后别去这家店吃饭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42: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其实可以看出我们现在的体制有问题,那些热线工作人员不得不应付了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37: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政府监管哪去了,司法维权哪去了,唇亡齿寒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34:16 评论人:烧伤病人

我已经查过了,该老板开设了五家分店,地址如下:

向西村的渝君鸡煲店、翠竹路的渝君鸡煲店、燕南路喻君鸡煲店,振兴路重庆火锅店(渝君鸡煲),还有一家叫巴蜀火锅城(地址不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32: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些所谓的店主,还说开了一些连锁店,眼光这浅,不知道几家店咋开起来的,同志们,顶起来让这些黑心店全完蛋.这店主有几家分店:向西村的喻君鸡煲店、翠竹路的喻君鸡煲店、还有燕南路楼主出事的那家。

事发店:渝君加加鸡煲店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老板:马建渝                               联系电话:1390246303983359925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31: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些所谓的店主,还说开了一些连锁店,眼光这浅,不知道几家店咋开起来的,同志们,顶起来让这些黑心店全完蛋.这店主有几家分店:向西村的喻君鸡煲店、翠竹路的喻君鸡煲店、还有燕南路楼主出事的那家。

事发店:渝君加加鸡煲店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老板:马建渝                               联系电话:1390246303983359925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28: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正义的朋友们,顶 起来,要这些垃圾商家全完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27: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看完之后真是边替你感到心痛更替你感到寒心,这个社会太让人心冷了.我支持你,一定要讨回公道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11: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政府监管哪去了,司法维权哪去了,唇亡齿寒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6:07: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些所谓的店主,还说开了一些连锁店,眼光这浅,不知道几家店咋开起来的,同志们,顶起来让这些黑心店全完蛋.这店主有几家分店:向西村的喻君鸡煲店、翠竹路的喻君鸡煲店、还有燕南路楼主出事的那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5:55: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支持楼主把这维权这事坚持到底!饭店老板太黑心了!他这样迟早会遭报应的!建议大家以后别去这家店吃饭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5:54: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很气愤,但也颇有几多无奈,真正的感到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们是真正的为民谋利的好记者,也同时呼吁网友们强烈支持南方都市报。本人很庆幸,无论是有良心的还是无良知的餐馆老板都赚不到本人一分钱,因为本人从来不在外吃大餐,在外有事实在不能回家自己作,就到小餐馆去煮一碗热气腾腾的素面将就一下,既不怕潲水油又不怕不干净,反正全都是高温煮沸消毒。99%的时候全是自己在家操作,既清洁又实惠,全是自己去菜市买的时令的新鲜蔬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5:14: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渝君加加鸡煲店 ..真是饮食界的垃圾呀... 真是太失望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5:07: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坚决支持楼主去法院告他,这种自认为后台硬的垃圾,必须用法律要处理他,全体网友都会支持你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5 15:05:24 评论人:acheng3111
几年前去过一次,不过看到这个报道,肯定不会有第二次去了,老板这么牛,出了任何事都不可能为消费者负责,那我们还去消费干什么,这么找死吗?我昨天吃东西也是端上变质的鱼给我们吃,无良店家也是不承认,也是气了个饱。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2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